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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上设动物陷阱,不小心抓到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瞪羚,然后宰杀卖给“农家”。昨日上午,40岁的马某因涉嫌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坐在温州永嘉县人民法院被告席上。
林泉在永嘉当地被称为“牛山”。据马说,2015年10月左右,他在山上放了几个动物陷阱来捕捉路过的山货,每隔一段时间上山看看是否捕捉到猎物。大约一个月后,野兽抓了一头“山牛”,然后马把它宰了卖给别人。
马说,他知道"山牛"受到保护,如果发现打猎,他会受到惩罚,但他不知道他会坐牢。直到他被警察抓住,他才知道他将因杀害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瞪羚而面临牢狱之灾。
公诉机关称,2015年11月,马在永嘉县浔寨镇的一个山区农场使用陷阱捕捉野生动物瞪羚。马拔下并宰杀了瞪羚,将瞪羚的肉卖给了当地一户农家的主人邵某的亲戚,并向邵索要3000元。
今年5月13日,马在浔寨镇另一个山区农场用铁丝网捕捉到一只瞪羚。经亲戚王介绍,马以6000多元的价格将这只瞪羚卖给了丽水缙云县的李。
六月的一天,马又一次用陷阱抓到了一只瞪羚。这只瞪羚死后,马将它肢解后存放在家中的冰柜里。6月23日,这只瞪羚的冰冻尸体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查获的动物为瞪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律,应追究刑事责任。
马在法庭上辩称,当他杀死第一只瞪羚时,他并不知道这是一种濒危动物。抓到第二个头的时候,侄子提醒他是保护动物,马上把所有的陷阱都放好。第三只瞪羚可能被其他村民的陷阱抓住了。他刚看到就拿了点肉回家想自己吃。
公诉机关称,马一直生活在永嘉山区,应该知道睡莲是国家保护动物。马卖给“农家乐”时,告诉老板自己没抓到瞪羚,并让对方保密,由此判断马在出售前就知道瞪羚是受保护动物。此外,马此前曾供认杀死三只瞪羚,公安机关在马某处查获动物陷阱、冻肉等物品,可以认定马杀死了三只瞪羚。
法院将在任意时间对此案做出判决。
若虫又称明鬃羊,属牛科,是东南亚热带和亚热带地区的典型动物之一。它的角不是鹿,它的蹄不是牛,它的头不是羊,它的尾巴不是驴。人们把它和驯鹿、驼鹿、麋鹿一起称为“四不像”。林泉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国濒危珍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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