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山东“徐玉玉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陈文辉因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其他六名被告被判处15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8月,刚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山东省临沂市高中毕业生徐玉玉接到一个诈骗电话。被告陈文辉等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取徐玉玉全部学费9900元(人民币,下同),徐玉玉在从派出所回家的路上猝死。
这起电信诈骗案已经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督办的案件。2017年2月28日,案件被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终结,查明7名犯罪嫌疑人,随后由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文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郑金凤、黄金春、熊超、陈宝生、郑先聪、陈福迪诈骗,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4月20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6月27日公开开庭。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9日上午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被告人郑金凤、黄金春、熊超、陈宝生、郑先聪、陈福迪,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命令每个被告将诈骗的钱退还给受害人。
法院发现,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本案7名被告通过互联网联手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买信息,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给予贫困生助学金和购买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打诈骗电话骗取他人钱财。共拨打诈骗电话23000余次,诈骗他人钱财56万余元,致被害人徐玉玉死亡。
其中,被告人陈文辉在九江市、新余市组织诈骗犯罪,诈骗电话13000余通,诈骗金额合计31万余元。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他是导致徐玉玉死亡的罪魁祸首;其余六名被告在诈骗受害人徐玉玉的犯罪中扮演次要角色。
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陈文辉通过腾讯QQ、支付宝从杜天宇(另案)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七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诈骗不明多数人,其行为均构成诈骗。被告人陈文辉还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也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个人在陈文辉犯了几个罪,应该依法一起处罚。根据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徐玉玉案”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中国政府领导的打击各种电信欺诈的行动迅速打击了许多电信欺诈犯罪,包括徐玉玉案的嫌疑人。与此同时,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也成为公众的热门话题。
1.《徐玉玉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主犯陈文辉被判无期徒刑》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徐玉玉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主犯陈文辉被判无期徒刑》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047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