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客观性是指法律的存在和作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有两层含义:
第一,意味着法律的存在不取决于人的主观意志。由于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内在联系,它不是人从外部强加给事物的,也不是人的意识赋予的。不管人们知不知道,喜不喜欢,它都是客观存在的。
二是指法律是否起作用,不取决于人的主观意志。法律无效的关键在于法律存在起作用的条件。当法律起作用的条件存在时,法律就必须起作用。当法律起作用的条件不存在时,法律就不起作用。比如价值规律起作用的条件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只要满足这个条件,价值规律就必然存在并起作用,不会被人的主观意志所转移。
注:法律是客观的,也就是说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一个客观不存在的法律,也不能改造或消灭仍然有效的法律。规律只能随着客观事物的性质、内容和所依赖的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不能由人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
1.《规律的客观性》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规律的客观性》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150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