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们学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办法》。
今天,我们将学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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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达成协议的基础上,相互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1.《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整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所有制度中最关系到双方利益的行为。在实践中,劳动合同中的争议大多是由合同解除引起的。因此,有助于用人单位了解和执行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和制度,从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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