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4日电新媒体专电5月4日,记者从权威部门核实,3月27日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的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滕某被认定为“患有抑郁症”,时间是2016年3月27日。27日的违法行为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抑郁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为人对行为的控制和识别能力。”四川大学法学院的硕士生导师和刑法专家傅江说。
被害人家属代理人成都嬴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峰峰表示,被害人家属将申请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重新评估。
“我们对评估所依据的材料以及抑郁症和部分刑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有疑问。”他说:“当我们重新申请鉴定时,我们将根据第一次鉴定所依据的证据材料的客观性来申请鉴定。同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滕入川师大的成绩、入学心理测试表、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参加班级活动的表现等作为重新鉴定的依据。"
3月27日,四川师范大学大一新生、20岁的滕某在成龙校园自习室杀害了自己的舍友陆克里斯蒂娜。受害者身上挨了50多刀,头和脖子都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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