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4月17日,记者从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在107国道916km+200m处,交警成功拦截一辆白色江淮牌轻型栏板货车,经查,该货车车主高某某曾两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中一次致人死亡,目前机动车驾驶证还在吊销期间,却伪造驾驶证开车上路。
据悉,4月11日9时53分许,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接缉查布控系统预警:车牌号为豫AF0***的白色江淮牌轻型栏板货车车主高某某,驾驶证处于吊销期间。接到预警后,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在107国道916km+200m处成功拦截该车。执勤民警上前例行检查,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并将其带至警亭内进行进一步核查。
经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为车主高某某本人,其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为张某某所有,但张某某驾驶证上的照片竟然是高某某!在事实面前,高某某承认其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称自己是为了方便开车上路,偷偷将朋友张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照片换成了自己的。
随后民警通过交管平台对高某某驾驶证进行查询,发现其曾于2007年1月6日因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被吊销驾驶证。后来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于2018年7月16日再次发生事故且致人死亡,高某某又一次被吊销驾驶证,目前处于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
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高某某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正做进一步处理,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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