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我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已于2017年启动,负责评审的网络数据上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从今年开始,《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使用新系统样本表,有需要的市民可以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根据要求,本次评审的范围包括: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可按要求参加职称评定。劳务派遣人员和人事代理人由劳务派遣单位和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请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非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人员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不得申报和评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今年,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与职称评审的衔接、技工院校毕业生参与职称评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明确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当与其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相一致。单位不设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允许推荐和评审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另外,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中级及以下职称时不要求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申请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各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办理;受省厅委托,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暂不要求进行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定、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定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
据了解,今年,我们将继续实施网络申报和审查。我市负责审查的网络数据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网络数据申报须按省级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提前5天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评审。需要注意的是,自2017年起,《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采用了新的系统样表格式,原《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等表格已经停产。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申请和评审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可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下载中心”版块或“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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