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亿电票诈骗案细节曝光 雇人银行办公室内扮董事长
20亿电票诈骗案细节曝光:雇人冒充银行董事长
历时两年,在司法机关的介入下,曾经轰动一时的工行“电票”大案诸多细节逐步浮出水面。
2016年8月,21世纪经济报道曾独家报道了这起电票诈骗案件,有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材料和公章,在工商银行廊坊分行开设了河南一家城商行“焦作中旅银行”的同业账户,以工行电票系统代理接入的方式开出了20亿元电票。这些电票开出时,采用了多家企业作为出票人,代理行是工商银行,承兑行是焦作中旅银行,最后这些电票辗转流入恒丰银行等机构贴现,最终资金流进了几家民企。
案件争议的几个焦点:一是焦作中旅银行声称电票并非该行开出,系不法分子冒用该行名义在工行开设的同业账户;二是同业户的开立是否合规,工行是否按照规定对中旅银行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三是恒丰银行等机构最后贴现,实际承担了约20亿元的损失,该如何索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方获悉,目前,进行诈骗的崔某、逯某、张某等人,已被上海检方以票据诈骗等罪名提起公诉,并且两次开庭审理,但尚未宣判。不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份劳动争议的一审民事判决书透露了该案更多的细节,该文书显示,中旅银行保卫部总经理赵某,曾因违规出借办公室、严重失职等原因,被该行免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工商人士当时的回复称:“开立代理接入账户的机构到焦作审核时,这些所谓的‘假员工’是在中旅银行的办公大楼里接待他们的。同时,该代理机构为了进一步确认,还拨打了焦作中旅银行在当地其他银行同业预留的固定电话,结果不仅能拨通而且还对查询的事项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不法分子借用了焦作中旅银行保卫部总经理赵某的办公室,找人扮演了中旅银行的董事长,以此来骗过了工行的核查人员。并且,涉嫌犯罪的逯某此前也曾是中旅银行的员工。
票据中介被指获利1。87亿
一位消息人士透露,根据检方指控,2016年崔某、逯某、张某以帮助他人融资为名,假冒焦作中旅银行接入央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并以焦作中旅银行名义,对事先串通好的企业所开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虚假承兑,再转贴现给其他银行,骗取转贴现资金。
一位知情人士介绍,逯某此前曾为焦作中旅银行员工,因此对票据业务和焦作中旅银行都很熟悉;张某也有银行工作经历。
2016年6、7月,崔某、逯某、张某等人伪造了焦作中旅银行证明文件等材料,假冒焦作中旅银行名义与工行票据营业部郑州分部签订代理接入协议。随后,崔某、张某等人伙同企业负责人胡某向工行廊坊开发区支行提交了伪造的焦作中旅银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文件,并雇用李某在借来的办公室,假冒焦作中旅银行法定代表人,骗过了工行开户行人员的上门核查,成功在工行廊坊支行开设同业账户并开通电子票据代理接口。
随后,利用“焦作中旅银行”账户给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签发票据。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融资企业主黄某等,之前并不认识这些票据中介,都是通过朋友介绍的。”
2016年7月25日至28日,崔某、张某、胡某等人在河北省廊坊市的一家酒店内,在明知无真实交易关系的情况下,通过企业主黄某、胡某名下或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电子汇票,再假冒焦作中旅银行名义进行虚假承兑、贴现,开具了40份共计20亿元的电子汇票。之后,崔某、张某等人通过票据中介到恒丰银行上海分行、邢台银行等进行转贴现,扣除相关手续费后,骗得转贴现资金19亿余元。
上述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所谓“焦作中旅银行”的贴现是假的,真正拿出真金白银的是转贴现的恒丰银行。
获取上述转贴现资金后,在崔某等人的安排下,将4亿余元转至胡某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将14亿余元转至黄某实际控制的企业银行账户。黄某在收款后,在崔某的要求下,又分款5亿余元供河南三家企业使用,后崔某再从三家河南企业处分款使用1。4亿余元。
消息人士透露,根据检方指控,在这期间,融资方胡某、黄某、三家河南企业等共计转款1。87亿余元的佣金至崔某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其中,逯某分得5000万元,张某分得4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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