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排查问题,坚持整改方向,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对比检查阶段取得初步成效。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高度重视,把控制性检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山东省检察院召开5次党组会议,对阶段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并做出具体安排。基层医院领导严格履行“一岗两责”,亲自带队到各自的联系点进行监督检查。
二、深入学习教育,统一思想,加深对整个控检阶段工作的认识。各地普遍采取召开党团会议、医院事务会议、全体干警会议等形式,分层次开展,通过党课和检察长专题讲座,加深思想认识。
三、突出问题导向,严格实事求是地查处司法违规的关键问题。密切关注最高监察院提出的8个重点方面、100个重点问题和省院要求的35个强制性项目,认真把关。省院还制作发行了统一格式的《征求意见函》,主动征集意见。
四、坚持整改方向,确保控制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区分重点问题和一般问题,详细列出问题和意见,对具体部门、具体案件、具体人员落实司法违规行为及其表现形式。对基层医院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跟踪已整改的问题。
经过比较检查阶段,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了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但是,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足、工作发展不平衡、调查不到位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和深化思想认识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第二,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比较检查阶段的“回头看”,在检查改革的同时,检查司法不正之风问题是否查处得当,效果是否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转让,以保证实际效果。第三,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原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弥补不足。第四,要加强组织领导。9月底,省院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议,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要发挥领导和引导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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