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相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各分会、单位会员:
为适应“配送服务”改革和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加强监理行业自律管理,完善会员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协会第六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自律公约》、《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单位会员诚信守则》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个人会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等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协会今年在会员范围内开展的“推进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1。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2.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单位会员诚信守则
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个人会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020年3月2日
附件一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建设监理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工程监理企业的经营和监理工程师的行为,维护监理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合法权益,保证监理服务质量,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章程,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业主委托工程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合同和资料,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关系,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公约适用于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四条中国工程咨询会行业自律机构应当引导地方和行业协会探索建立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相适应的行业自律机制和信用体系。
第五条牢固树立新的发展观,积极适应建筑业改革发展形势,以优质的监理服务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第二章单位成员
第六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执业,按规定办事,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公正、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坚持诚实、公平、竞争,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越资质或承包监理业务,不得将监理资质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不得转包或接受联营监理业务,自觉抵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损害行业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遵守国家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与客户约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确定服务价格,提倡优质优价。
第九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得签订虚假合同或附加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条款,严禁签订阴阳合同。
第十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标准》,设立工程监理机构,聘任总监理工程师,配备监理人员和相关设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不得与被监督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完善评价体系,遵守《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单位会员诚信守则》,推进服务创新,塑造监理品牌。
第三章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授权开展监理工作,遵守《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个体会员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合同约定维护相关当事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不得出借、出租、伪造或者涂改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其他相关信用证明。
第十五条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行使保密权利,不泄露保密项目信息。
第十六条实施监理标准,落实监理质量责任,履行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规范的监理服务。
第十七条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责任,拒绝签署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或强制性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文件。
第十八条诚实守信,诚实执业,不得以权谋私。
第四章激励与惩罚
第19条应酌情鼓励遵守本公约的单位成员和个人成员:
(一)网站、期刊上的宣传报道;
(二)表扬通知;
(3)优先服务,推荐参加相关活动;
(四)记入信用档案。
第20条违反本公约的单位成员和个人成员应酌情受到惩罚:
(一)批评教育、书面警告;
(二)通知整改并降低信用等级;
(三)撤销会员资格;
(四)记入信用档案。
第五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公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各组织成员可根据本公约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非会员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可参照本公约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单位会员诚信守则
一是贯彻诚信理念,建立诚信体系,以守法诚信为企业落户之本,鼓励诚信,惩罚失信,公正、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管工作。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企业资质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转让、出租、出售企业资质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三、在招标过程中,不串标、不投标,不以降低监理工作质量等手段承揽业务,抵制不正当竞争,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合同,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并派出项目监理人员,明确监理职责,定期检查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吃、拿、卡等手段向建设方、施工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按规定检查核实,按项目验收标准,认真审核项目承包商提交的报批资料,确保企业监理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七、承担社会责任,践行社会公德,不泄露商业秘密和保密项目相关信息,不利用虚假信息申报各类奖项、荣誉,不参与非法组织举办的各类奖项等活动。
八、遵守《中国工程顾问协会会员自律公约》,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
附件三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个人会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重信用、守信用、敢于承担责任,公正、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
二、履行职责,严格监管。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专业服务,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和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敬业,优质服务。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热爱监理,维护监理信誉,以优质服务打造行业良好形象。
四、团结协作,尊重他人。互相沟通,互相协调配合,不抹黑他人名誉,不损害他人利益,与项目参与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五,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更新技术知识,扩大专业结构范围,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六、诚实自律,保守秘密。不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不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登记兼职,抵制不正之风,保守商业秘密。
七、学习科学技术,多做贡献。不抄袭别人的监督成果,不窃取别人的技术信息,尊重知识产权,立足实践,自主创新。
八、支持协会工作,履行会员义务。关注行业发展,参与协会活动,对热点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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