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伟烈今天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为了有效追回经济损失。截至今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亿多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胡伟烈指出,检察机关发起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良好效果。截至今年6月,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案件7903件,诉讼案件1150件。在起诉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决定结案437起,均支持检方的主张。

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严格执行诉前程序,提高保障质量和效率。在7903件诉前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7676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职责案件5162件,占77.14%;民事公益诉讼审前案件227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28件。

胡伟烈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试点,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和问题,重点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草原等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公益诉讼实效。

截至今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527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2.9万公顷;监督控制180多平方公里污染水源的恢复;督促1700多家非法企业进行整改。

此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效追回经济损失。截至今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亿多元。其中,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76亿元以上,收回人防建设费2.4亿元以上,督促违法企业或个人赔偿损失3亿元以上。

胡伟烈说,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强烈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截至今年6月,在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涉及土地、环保、林业、水利供水、人民防空、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和金融等部门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4%。

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试点,调动了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截至今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督促符合条件的主体提起诉讼35起,支持起诉28起。广东、江苏等地检察机关与相关社会组织建立了合作机制,使其更积极地参与公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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