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记者熊子航)13日在深交所修订并公布了《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 《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通过完善债券创新品种规则体系,更好地为国家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服务。
通过对业务指引的修订,深交所进一步明确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同时鼓励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设置与自身整体碳减排等环境效益目标达成情况挂钩的条款,规定了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领域。此外,新修订的业务指引新增蓝色债券相关要求,针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项目的绿色债券。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固定收益产品创新,不断完善创新品种规则体系,夯实筑牢资本市场制度基础,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针对固定收益创新产品实行“专人专审”,着力提高审核及服务效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作者:熊子恒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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