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肉食公告号码:202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并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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