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烧伤的梁某一家。图据广州日报
网络众筹作为一种新的慈善形式,近些年帮助了不少危难家庭,这是技术和传播形式进步给社会带来的福音。但与之伴生的质疑也有不少,因为一些诈捐事件,消费了公众爱心,以至于大家在看到一些网络求助时,难免心怀疑惑,对一些网络众筹平台的“把关”能力也产生了一些不信任。在这种心态之下,顺德这家人不贫困却众筹治疗费遭遇争议,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需要看到的是,这家人和过去的一些诈捐事件有着本质不同。因为在众筹平台上,清楚地标明了家庭真实的财产情况,也特别声明了是“非低保家庭,非低保临界家庭”。因而,争议不在于信息真假,而在于一个对网络慈善的认识问题——到底什么样的家庭,才有“资格”发起众筹,一个有房有车有产业的家庭,能不能接受网友的捐赠帮助?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社会爱心应该用在刀刃上,优先去帮助那些最困难的家庭。有房有车有产业,完全可以先变卖财产自救,等力有不逮的时候,再出来求助。这个逻辑隐含的担忧是,如果什么家庭遇到困难都出来求助,那有限的爱心如何分配?
不能说这担忧毫无道理。只是,这逻辑可能更适用“传统慈善”,带有官方性质的救助方式,比如民政部门的低保、红十字会的善款等等,因为这些部门可以使用的资源,确实是相对有限的,将之用在最为困难的一部分群体,才能体现兜底的公平。
而网络众筹最为可贵的一点,正在于其有着巨大的弹性。善款的多少,取决于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取决于流动于全社会的善心善念。平凡的个体,每人捐出十块八块不算压力,可是汇聚在一起,就是一笔惊人的善款。因为这种巨大潜力,我们可以期待扩大救助范围,帮助那些可能不算绝对贫困,可是真遭遇了难处的家庭。
当然,这种网络慈善的前提,依然是真实和自愿。能够和这样的家庭共情,不愿意看到这家人因意外陷入贫困,就可以慷慨解囊;如果认为这样的家庭还有自救能力,觉得没有必要帮助,那也无可厚非。但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的不愿意,而剥夺这些家庭对外呼救的权利。
只要信息真实,捐款自愿,对社会整体来说有利无弊。随着社会整体的进步,慈善的内涵也应该有所进化。有了更多元的慈善形式,让陷于危急状况的家庭拥有更多选择,这不是坏事。这种求救可能性的出现,多元慈善形式的健康发展,会让所有人活得更有安全感。这样的社会,也一定更文明。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守一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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