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谢某、陆某两位消费者专程从忻州、太原来到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田所,向工作人员送去了印有“为民维权、秉公执法”的横幅,对其秉公执法、维护消费者权益表示衷心感谢,并高度赞扬了新田所工作人员积极务实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满足群众迫切需求、解决群众困难的工作作风。
7月9日,谢某、陆某在12315平台上投诉,向侯马市商家郑某购买了200个头盔,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8400元。收货后发现款式和质量与之前约定不符,于是要求商家郑退货,郑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新田所副所长舒晓军、洪军接到投诉后,实地了解了投诉情况,并向商家郑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反复工作,郑最终同意退货,并通过微信转账将货款8400元返还给两位消费者。谢某、陆某对市场监管局依法有效维权大加赞赏,并专门发横幅表示感谢。
近年来,侯马市市场监督局新田所认真落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的工作要求,一直致力于以细致的调解工作推动消费者冲突的解决,积极营造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
第一,打开渠道,快速反应。积极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创新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消费者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辖区内新港商城新增3个投诉点,新兴轻纺城电商孵化基地设立投诉站,首套预付款制度在Real Home实施。疫情期间,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辖区内药房、餐厅、市场(商场)等所有重点区域悬挂了12315张消费者投诉举报卡;对于国外消费者,该所积极探索使用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远程视频调解,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提出需求。
二是找准重点,耐心调解。安排专人负责消费者调解,在处理消费者调解时认真倾听、耐心劝说,深入了解经营者与消费者纠纷的事实和焦点,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在相互理解、相互迁就、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新天通过12315平台、电话、上门等方式受理和处理了75起投诉举报,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新天院将本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结合侯马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解决和高效处理。(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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