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提前的,不提前就是浪费。无论案件大小,审前准备都至关重要。律师在庭审前应该做哪些准备?律师代理庭审有哪些注意事项?以下是笔者办案实践简述。
一、审前准备技巧
与客户沟通。及时告诉客户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除离婚案件的委托人外,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不出庭又无法查明案情的被告人,一般经济合同案件的委托人不能出庭,律师可以代理出庭。但是建议询问当事人是否出庭。如果当事人也要出庭,建议在开庭前一周、开庭前一天提醒。
准备原始证据。打官司就是举证,证据能证明的事实就能构成法律事实。为了在庭审中顺利完成举证和质证,必须在庭审前准备好原始证据,除非之前已经交换过证据。委托之初,律师一般只收证据复印件。当事人虽然说有原始证据,但看到的一定要相信。因此,在开庭前一周内,律师应与当事人逐一核对原件,并告诉他们带去开庭。原则上,律师不负责保留原始证据。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委托人不出庭或派人出庭时,委托人可能会提出将原件带到律师处进行庭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制作证据清单,注明是原件还是复印件,交接时签收。
查看信访回复。如果你是代理原告的话,你应该再检查一遍诉状,重点检查索赔是否适当,是否需要变更,是否需要补充事实和理由,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是否准确。如果代理被告,需要起草准备答辩,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征求其意见。除非案情特别简单,原则上要准备书面答复,委托人签字。
重视举证和质证。这是法院调查的关键环节,要反复仔细研究。对于自己一方的证据,要准备意见表,写明证据的序号、名称、事实或者内容,并注明是否有原件。对于对方的证据,要制作质证意见表,主要针对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说明理由,做到有理有据、有针对性、详实。当然,在庭审准备之前并没有看到对方的原始证据,可以在与委托人沟通的前提下初步准备关于真实性的意见,然后在庭审中查阅原件后再出具正式意见。
模拟法官问答。因为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偏向于职权主义,基本上是法官主导整个审判过程。所以审判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法官向当事人询问案件事实。至于法官提问的内容,没有统一的规定,往往因案而异,因法官而异。如果律师准备不充分,不仅会影响庭审的顺利进行,还会导致重要事实偏离目标,承担败诉的后果。如果当事人在场,当态度恶劣的法官故意刁难或说对方坏话时,律师可能会如坐针毡。
作者的习惯是在庭审前模拟法官的提问,和当事人一起准备相应的回答,做到实事求是,有证可说。例如,由于在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代表原告,笔者在庭审前准备了以下问答,并要求当事人通过电子邮件确认:
1.本案起因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融资租赁的方式是什么?
2.租期多长?
3.租赁物业现在在哪里,地位如何?
4.租赁物业的受让价格是多少?受让方已付款吗?
5.被告交了多少房租,被告欠了多少房租?
6.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业将如何处置?
7.原要求的租金依据是什么?
8.原告起诉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计算方法是什么?
9.原告对抵押物主张抵押权的依据是什么?
10.原告要求被告三、四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11.原告什么时候接受了第三人对四被告享有的债权,接受的价款支付了多少?
12.债权转让通知四被告了吗?是怎么通知的?
13.原告对本案事实有哪些补充?
在法庭上提问。在法庭调查中,法官询问案件事实后,有时会询问双方是否有补充问题,如果有,会询问对方。如果争议焦点较大,你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不仅要向对方提问,还要回答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庭审提问至少有三个功能:一是强化案件事实。举个例子,如果自己的证据充分,但是对方不举证,那只是一个空没有证据的抗辩,你可以问对方对于陈述的事实有什么证据。二是补充法院调查。一些重要的事实可能会被法官忽略,证据显示对自己一方有利,或者对方承担举证责任,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可以通过提问使对方处于不利地位。比如原告起诉时间从债务履行期届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原告没有证明对被告主张权利或者有其他原因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被告律师可以询问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对被告主张权利,并要求提供任何证据。第三种是扰乱对方的立场,当对方准备不足时,可能是因为来不及想对他们不利。例如,在一起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提交人出示了一张被告的宣传页,显示两被告实际上在同一办公场所,意在证明两被告作为法人存在混淆,并询问对方如何在法庭上解释。对方代理人明显措手不及,回答苍白无力。最后,法官在判决中特别提到了此事,并表示相信两被告之间存在法人混淆。
收集监管案例。一般情况下,这项工作应该在接到案件委托之初完成。由于案件的委托与审理之间还有一段时间间隔,为了防止新的规定或案件的实施影响到审理结果,在审理前要对规定和案件重新进行检索,打印相关规定和案件,并用荧光笔在重点部位突出显示。应准备更多关键法律和案例的副本,以便在法庭上提交给法官。
总结争议焦点。对于争议较大的案件,争议焦点一般比较明显,甚至不止一个争议焦点。虽然在法庭上,争议的焦点是法官的诱导,但一般都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能够提前总结出争议的焦点,不仅可以让自己做好充分的准备,还可以帮助法官顺利进行审判,赢得法官的青睐。针对争议焦点,也要分清辩论提纲,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的主张。
二、法庭注意事项
注意守时和礼仪。一、要守时,最好提前半小时或一小时在庭外等候,再次检查原始证据等案件材料是否齐全。第二,律师要注意自己的衣着和举止。千万不要穿便装到处玩,要按要求穿律师袍出庭。第三,要尊重法官和其他人。法官进出法庭,律师要起立致敬。法官说话或提问时,要用双眼注意。在法庭上,律师不仅要尊重自己的委托人,还要对对方和代理人表现出基本的尊重。但是,他们应该注意礼节,不应该在客户面前过多地问候或与对方或代理人交朋友。
保持诚实的形象。诚实守信不仅是一般民事活动的原则,也是法院诉讼代理的基本原则。如果法官认为代理人不诚实,代理人的每一次发言都可能受到质疑。如果故意弄虚作假,还可能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法官罚款或拘留。尤其是在质证和答题中,如果忽视不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或者全盘否定事实,无疑是一种自毁形象,不仅无助于案件被代理,还会给法官留下不良印象。
不要急于求成。法院代理人不是吵架的泼妇,没必要互相争论,甚至是你死我活。关键是通过庭审让法官相信自己的事实和理由。所以在法庭上,律师要注意文明用语,说话要谨慎,注意法官的表情,与法官保持适当的眼神接触,注意书记员是否如实记录,重要内容反复强调。有时,为了赶时间,法官经常打断或催促代理人。这时候律师的情绪一定不能受影响,保持冷静,同时适当加快步伐,还要稳住自己的位置。
演讲简洁明了。审判时间是有限的,法官的时间精力也是有限的。作为一名职业律师,在庭审发言中也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不要照本宣科。如果不灵活地按照审前准备读给法庭听,会给人留下沉闷的印象。第二,不要过多地阅读或解释法律,给法官上课只能引起法官的不悦甚至训斥。第三,不要重复太多的观点或做太多与案件无关的发言。
仔细签名并阅读记录。首先,确保书记员在签署记录时在场。最好等对方在记录上签字,然后签字走人。其次要认真核对记录,尤其是日期、数量、金额等容易出错的地方。一定要认真核对,不是凭记忆,而是认真对比案例材料。很多律师签字的时候几乎不看笔录,案卷早就收齐放在档案袋里了,但作者从来不敢这么掉以轻心。第三,交叉核对。在有多名代理人或助理出庭的情况下,应安排同事查看笔录,这不仅是为了给他们提供学习机会,也是为了防止错签和漏签。
第三,如果不是多余的,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庭审准备和庭审代理是律师代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知识、经验和智慧的集中体现。这也是大律师暂时无法被智能机器人取代的重要原因。
庭前准备怎么说都不为过。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建议提前1个月进行1-2次模拟开庭,通过攻防转换,防止泄密,填补空白。
如果委托人未出庭,无论庭审多晚,都要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庭审情况,告知后续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必要时提交书面庭审报告。
尽量在开庭后一周内提交委托书,并定期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向委托人反馈。案件结果出来后,及时书面告知委托人,包括申诉、再审等相关权利和时限。
如果案件已经审结,也可以与委托人沟通案件代理情况,征求其对律师服务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提交书面结案报告。
-东、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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