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从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两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以确保我市重大工程的顺利建设。
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
修订涉及两个方面
深圳新闻网消息17日闭幕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本规定从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两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以确保我市重大工程的顺利建设。
根据现行规定,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等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后,需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消防设施检验合格证》申请消防验收。
根据近三年的工作统计,我市每年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项目约有13000个,但目前我市只有三家合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很难满足实际需要。
修改后的规定明确了消防设施检验的证明文件不再作为消防验收的报送材料,同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作为消防设计审查的前提条件,以解决目前一些重大工程的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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