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0月底至今,已有三个月没有与考试相关的信息。想必所有的成员企业,都像盼着过年回家团聚一样,迫不及待的等着考试。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一体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2018〕1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电工进网行政许可项目,由安监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许可证(电工)》。(以下简称电工操作证)。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过渡、维护相关企业人员权益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制定(修订)了电工工作目录、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实考标准及考点设备配置标准(以下简称大纲标准)、考试题库等。,现将特种作业(电工)一体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工工作目录修改
为保障电力系统、电力建设、社会用电、网络接入作业电工的人身安全,将特种作业电工目录调整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气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六大作业项目。
特种作业(电工)目录对照表
主题
适用性
1.1低压电工操作
指1千伏以下低压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改造和试验。
1.2高压行业
指1千伏及以上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测试和试验。
1.3电力电缆操作
指电力电缆的安装、检修、试验、运行和维护。
1.4继电保护操作
指电力系统中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调试和检查。
1.5电气测试操作
对电力系统中的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1.6防爆电气操作
指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
适用于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二、新颁布的大纲标准
低压电工操作和防爆电气操作的大纲标准应符合原安监局的标准。高压电力行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等四项作业项目的大纲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修订),电工作业证的审核发放按新颁布的大纲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考试调整,实践和理论调整,培训时间规定如下:
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的时间安排
初始培训和考试
理论学时
实际时间
高压工作行业
82小时
72小时
电力电缆操作
64小时
40小时
继电保护操作
74小时
50小时
电气测试操作
56小时
70小时
审核(续订)
不少于8小时
培训要求:
1.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高压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复试培训。复习训练周期为三年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审核发证机关或其工作所在地的审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审核时间可延长至6年一次。
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无器质性心脏病、癫痫、梅尼埃病、眩晕、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等疾病和生理缺陷从事特种作业的高压电工;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三,考试题库
低压电气操作和防爆电气操作题库应符合原安监局的标准。高压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四个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知识试题库,根据调整后的电工作业目录和大纲标准进行修改,通过国家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发布。(相关教材和考试大纲规则尚未制定。如果安监局有信息,会尽快反馈给成员企业。)
四、考核管理
电工作业许可证按电工作业目录分别审核,电工作业人员按作业项目上岗,各作业项目不得相互替换。电工操作人员应在工作证书确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
温馨提示:以后再也不会出现拿着高压入网证就可以操作低压的情况了。各种证书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不能更换。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企业证书数量。
动词 (verb的缩写)证书管理
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原电工进网许可证(以下简称简电工进网证)在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此期间,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强制持证人员重复检查和取证。电工进网证注册有效期届满后60日内,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应向从业人员所在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发电工操作证。电工进网证注册期限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届满的,可以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所在省安监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复审的,电工进网证无效。(请仔细阅读这条规则)
提示:根据规定,复审(续展)申请应在注册有效期的60天(2个月)内提交。特别提醒网络接入证有效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的电工,请严格遵循60天内提交申请的原则,不要拖延申请,尽快联系协会的检测中心,协会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具体的审核(续费)时间安排。
不及物动词考点管理
为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过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衔接,国家能源局认定的现有进网电工考试点(见附件4)纳入安全生产考试系统统一管理,继续承担考试任务。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按照新修订的特种作业实际考核点设备配置标准,对原承担电气工作的考核点进行验收。未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承担相关审查任务。
七、证书查询
电工进网证信息纳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系统。查询方法如下:登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的“政务大厅-查询服务”栏目,点击“安全生产资格证查询”,进入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系统查询的打印输出可以作为复查的证明材料。
八、考点管理
为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过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衔接,国家能源局认定的现有进网电工考试点(见附件4)纳入安全生产考试系统统一管理,继续承担考试任务。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按照新修订的特种作业实际考核点设备配置标准,对原承担电气工作的考核点进行验收。未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承担相关审查任务。
九.相关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新的电气工作目录和大纲标准执行,不得超出目录范围或变相增加作业项目,并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和《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训[2013]104号)做好考核发证工作。省级安监局应与国家能源局派出的能源监管机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责任追究、违法行为查处、吊销证照等制度。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依法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证照制度。
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处(团办)(电话:010-64463082)和总局培训中心(电话:010-64464799)报告。
版权声明
部分文章选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注重分享。如果找不到作者和出处,还是希望能理解。如果原作者看到,请联系边肖(可以发到3085306327@qq.com,也可以直接在微信官方账号留言),边肖会在后续文章声明中标注。如有侵权,边肖将在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1.《进网许可证查询 新规来了,你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该如何继续使用!》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进网许可证查询 新规来了,你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该如何继续使用!》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1633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