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网友发表评论,询问如何通过个人之间买卖二手房的方法来办理过户手续,而不通过中介公司。请教详细的过程。
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回复:您好,一、二手房交易登记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买卖合同(双方自行签订即可,不需经备案的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五)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六)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二手房交易登记办理流程。二手房交易登记总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五个环节均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窗口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人到查档窗口查档,持查档材料到地税局窗口交税。
第二步,持完税凭证、合同等申请资料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第三步,申请资料初审合格出具受理凭证,待审核、登簿程序结束后,申请人根据取证通知,持受理凭证、身份证明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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