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法:纠正虚假房屋买卖诉讼。
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严格审查执行异议之诉全案证据,审慎对待当事人自认,严防当事人恶意串通逃避执行;严格审查通过循环转账、“断头息”等方式虚构借贷、虚增本金的违法行为,严守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同时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二、非武汉市户籍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首套自住房可不受限购区政策限制。
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为进一步引进、培育和壮大总部企业,现提出安居保障政策支持。总部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纳入武汉市常住户口管理,方便职工办理其他社会事务。各区可统筹安排总部企业人才住房,支持有条件的总部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供总部企业人才租住。积极落实大学生保障房配租配售政策和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政策。非武汉市户籍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其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三、深圳召开房地产形势调研会。
11 月 8 日,深圳召开房地产形势座谈会。此次调研主要围绕三个问题:1)结合深圳实际,谈谈对当前房地产总体形势的看法;2)对当前房地产风 险情况的判断以及相关政策建议;3)对房地产税的看法和建议。万科、佳兆业、卓越、平安信托、华润信托、南方基金、中信银行、建行等多家企业参会。
四、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本市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商业办公、酒店旅馆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运营机构长期运营、只租不售,其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缓解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在改建规模上,按照《意见稿》,改建项目原则上以整栋、整层或者相对独立部分为申请单元集中改建,同一楼栋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应相对集中配置。单个改建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0套(间)或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五、深圳10月二手在售房源突破3万套,过户套数创9年新低。
中原研究中心数据显示,10月深圳二手房在售房源数量环比上升2.0%至30168套。但二手住宅过户套数为1605套,环比下滑9.1%。二手住宅成交15.0万平,环比下滑11.2%。10月二手住宅过户套数为2012年3月以来的最低值。值得注意的是,从5月以来,深圳二手住宅客带看指数持续下滑,10月二手住宅客带看指数环比下滑6.6%至55.4,为今年新低,二手住宅议价空间稳定在3.4%。
六、交易商协会举行房地产企业座谈会 部分企业近期计划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据财联社11月9日报道,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举行房地产企业代表座谈会。参会人士透露,招商蛇口、保利发展、佳源创盛、美的置业等公司近期均有计划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七、高盛表示正在买入中国房企债券。
据金融时报11月9日消息,高盛投资组合管理团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买入中国房企债券。高盛一直在通过买进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的美元高收益债券来增加“适度风险”投资资产。谈及个别房企风险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该团队成员称,传染风险被高估了,市场正在消化这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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