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多基金经理在“老鼠仓库”案中失去了他们出色的职业生涯。近日,基金经理鼠仓案的另一个判决结果公之于众。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10月23日公布的“李涛第二次利用未披露信息进行刑事裁判交易”,李涛利用其作为建行理财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的职务,负责管理公司“建行优先股成长基金”账户,掌握投资决策和交易信息。违反规定,在基金开户前使用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三人证券账户进行“鼠标仓”交易,期间累计交易金额超过4亿元。
最终,李涛被判处两年监禁,罚款50万元。
交易4亿,利润只有18万?
那么,李涛“老鼠仓”的具体操作是如何进行的呢?
根据判决,2009年10月至2012年2月,李涛共使用了3个证券账户,共运营股票229只,累计买入金额2.84亿元,累计卖出金额1.44亿元;交易总额达到4.2808亿元。但是关于盈利金额,判决只提到一个账户,18万。
具体而言,李涛实际控制和使用的三个账户是:
1.“左立”证券账户,李涛在基金账户前或同期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103股,总买入金额8067万元,总卖出金额3841万元,总获利金额18万元;
二是在“谢玉”证券账户中,李涛在基金账户前或同期买入或卖出102股同一股票,总买入金额超过1.8亿元,总卖出金额超过9700万元;
3.“邱”证券账户、在基金账户前或同期买入或卖出24只同一股票,总买入金额超过2300万元,总卖出金额超过900万元。
李涛案被改为马乐案
李涛犯罪后于2014年11月14日被逮捕并绳之以法,李涛家人主动退款237.27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11日作出刑事判决。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李涛作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雇员,利用因其职务而获得的内幕信息以外的未披露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故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涛犯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90万元;237.27万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李涛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李涛上诉的理由如下:他自首,全额退休,缴纳罚款,并表示悔过。与同类案件罪犯相比,其获利轻微,一审量刑过重,请求减轻处罚,缓期执行。
1.《建信优选 交易4亿获利18万 老鼠仓李涛案二审:获刑2年罚50万》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建信优选 交易4亿获利18万 老鼠仓李涛案二审:获刑2年罚50万》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633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