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思路:一般纳税人对于A供项目提供的建设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单的计税方法。
甲供工程是指由项目业主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和动力的建设工程。一般纳税人只能选择以甲方提供项目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才能采用简单计税方法,否则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当然,哪种方式更节税,要综合考虑项目使用的设备、材料、动力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大多数情况下,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可以实现最低的税负。
[税务规划案例]
安装公司A主要通过甲方提供的项目提供施工服务,年销售额约2000万元,属于营改增后的一般纳税人。税率9%,年进项税40万左右。
应交增值税:2000÷(1+9%)×9%-40=125.14(万元)
税务规划方案:
安装公司A独立计算甲方提供的工程所提供的施工服务,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进行计税。
全年缴纳增值税:2000年(1+3%)×3%=58.25(万元)
通过税收筹划减轻增值税负担:125.14-58.25=66.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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