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2日,最近北京利用网上租车平台骗购倒卖私家车的案件屡见不鲜,短时间内诈骗了一大批车主。29名车主向海淀警方举报,在网上使用PP、优优等租车平台租车后,被租客欺骗,拒绝归还私家车。
这种新型诈骗案件在国内没有解决的先例。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接到去年9月至今年2月的举报后,立即率先成立专案组,三个多月内迁至天津、山东、黑龙江、吉林、河北、内蒙古等10个省市,行程数万公里。破获30多起系列诈骗案件,捣毁4个犯罪团伙。目前,已拘留24名嫌疑人。
四步流程培训“枪手”记者了解到,在这些利用网上租车平台实施一系列诈骗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通过“四步走”的流程实施犯罪。第一步是“幕后嫌疑人”在全国各地招募“枪手”,安排“枪手”留在北京玩,教他们如何作案。第二步,“幕后嫌疑人”提供租车押金,并以真实身份和正常程序安排“枪手”通过网上租车平台租用私家车主的机动车辆。第三步,“炮手”将车开到“幕后嫌疑人”约定的交易地点,“炮手”和“收车人”签订虚假欠款协议和抵押协议,将诈骗的机动车转售给“收车人”,由“幕后嫌疑人”向“炮手”支付相应的报酬。第四步,让“收车人”与下一家签订类似的假欠费协议和抵押协议,将被骗取的机动车短时间内转卖数次,逐层获利。
毒品嫖资引诱团伙成员由于犯罪嫌疑人通过签订假欠费协议、抵押协议等“合法形式”转卖车辆,作案手段相对隐蔽,如果没有“枪手”与“收车人”合伙诈骗的确凿证据,一般警方很难打击。在调查过程中,专责小组得到了一个线索。从去年9月开始,一个叫“小龙”的人聚集了“小轩”、“石东”、“小旭”等无业人员,以及他们的叔叔“小霜”、“雷子”等人,通过PP平台在京行骗。专案组秘密取证,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今年5月10日,专案组组织几批民警赶赴吉林、辽宁,抓获了以绰号“小龙”的42岁吉林男子李某某为首的6名犯罪团伙成员。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描述,李某某通过微信、陌陌、QQ等即时通讯工具频繁联系多个外国“车迷”,以倒卖机动车辆牟利,并与活跃在北京、天津、河北的多个诈骗团伙有业务往来。为了控制许多诈骗团伙招募的“枪手”和“押运人员”,他们大多是通过提供毒品、索取金钱和报酬等手段进行引诱,有的头目甚至使用持有模拟枪支、管制刀具等工具进行恐吓要挟,作案手段极其恶劣。
4个团伙24嫌疑人被拘5月下旬,专案组查询了被捕头目李某某的手机信息,发现另一名团伙头目裴某某,46岁,辽宁沈阳人,将组织一批“枪手”前往北京,集中力量打击租车诈骗。6月10日,专案组抓获包括裴某某在内的5名团伙成员,查获4辆被盗汽车,查出向团伙提供赃物的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6月初,山东省淄博市的两名男子,28岁的陈某某和40岁的陆某某被捕。
随后,专案组先后查出李某某、裴某某等团伙雇佣的几名“枪手”的信息和藏身之处,查获12辆被骗机动车,多次转卖。截至6月10日,专案组组织30多批办案人员赴山东、天津等10个省市追查抓捕,从4个犯罪团伙中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破获诈骗案件30余起系列,获得被骗机动车18辆,为车主挽回损失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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