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4证券简称:滨江集团公告号:2017-014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建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一、协议签订概述2017年3月17日,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建设房地产”)签订了《中国电力建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滨江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为实现各自的发展战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双方愿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本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对方介绍中国电力建设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名称:中国电力建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1号楼5-7层法定代表人:夏进注册资本:70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7月8日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对于依法需要审批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中国电力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的成员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和AAA信用等级。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批批准的16家房地产行业央企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万元。目前,中国电力建设房地产已成为面向全国市场的房地产品牌资产综合运营商,集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投资于一体。其产品涵盖住宅、写字楼、零售物业、酒店及其他物业。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成都、长沙、南京、昆明、贵阳、郑州、绵阳、都江堰、唐山、抚顺三地。协议主要内容甲方:中国电力建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双方在自愿、互信、真诚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构建新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面深化和拓展务实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潜力互补、资源共享、共赢。2.双方的合作是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双方才能实现协调发展。3.双方建立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在主要业务领域开展深入全面合作。4.双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根据各自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地产、老年地产、物流地产,优先考虑上海、深圳、北京、杭州。2 5.双方可向对方推荐或提出合作项目信息和意愿,及时、充分地交流合作开发、资产重组、项目并购、房地产金融创新等投资信息。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滨江集团“三点一面”的发展战略,未来将加强上海、深圳、杭州以及浙江省富裕城市的战略布局,辐射一二线等城市核心区域。中国电力建设地产作为一家国有房地产企业,在一线城市和其他城市的项目资源较多。为了实现各自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经过友好协商,双方愿意结成战略伙伴,在房地产和金融股权投资领域广泛合作。五、风险预警等说明本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目标和金额。《战略合作协定》的执行和实施过程有可能发生变化。如果进一步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建议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宣布。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3月18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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