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重组投资者招募公告及说明
2017年5月18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河北金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重组。目前,债务人破产重整正在依法有序推进。为了帮助债务人筹集偿债资金完成重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管理人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公开招募重组投资者。
一.债务人概述
债务人于2004年5月25日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平,住石家庄市桥西区远东街7号明秀园综合商务办公楼,为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设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要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经批准后方可操作)。为了客观准确地反映债务人的资产状况,经理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审计评估,以最终审计评估结论为准。
二、招聘计划
1.投资者重组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省级知名企业优先);
(二)具有与重组需要相当的经济实力,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有房地产业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自然人可以注册。
2.报名时间、条件和提交的材料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7: 00。
(2)申请登记时,需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重组申报书、重组资金筹集方式及财务实力证明,并签署《保密协议》。
(三)重组申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和材料:
拟重组投资者的基本情况、重组初步设想、投资计划、复工及债务结算方式等。,并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复印件。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支付保证金
拟重组的投资者在注册时应向管理人缴纳100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管理人)。未选定拟重组投资人的,自管理人宣布选定结果之日起7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人被选定的,拟重组投资者应当自选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初步投资计划。未提交初始投资计划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投标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计划的投资资金。
三、经理的联系方式
电话:李律师15931676034;张律师15633087977
固定电话:0311-89168390,89163003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远东街7号明秀园综合商务办公楼10楼。
该认购号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破产法学会秘书处共同维护。它是对官方网站“中国破产法论坛网”(www.bbls.org.cn)的补充,以交流思想、磨砺智慧为目的,为学界同仁共享信息。本微信官方账号各类信息的推出、转发、转载不代表中心和社会的立场,作者负责撰写。如需转载在微信官方账号上发表的原创或原创作品,请联系作者本人,同时联系中心和研究所秘书处取得授权,并从“中国破产法论坛微信官方账号”标记转让。联系电子邮件:bankruptcylaw@163.com
1.《茗秀园 公告 | 河北金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茗秀园 公告 | 河北金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861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