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6日,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上发布了《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新城增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并于2017年6月5日发布了首个即时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相关规定,特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1523号文件规定,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批准的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2日生效。
根据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城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新城添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 30。
3.会议地点: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郭进中心汇丰大厦9楼)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新城添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提案详情见附件一。
三.股权登记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5月31日,即交易时间于2017年5月31日结束后,在基金登记机关登记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会议程序和表决方法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
2.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
3.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进程及注意事项。
4.会议主持人宣布监票人(包括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事和从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出的两名监票人)、见证律师、公证员和公证员。
5.会议主持人宣读了动议。
6.与会者对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并提交了表决票(见附件2)。
7.监票人应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投票后立即计票,公证人应对计票过程进行公证。
8.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计票结果。
9.公证人宣读了公证词。
10.会议见证了律师对本次会议的程序以及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动词 (verb的缩写)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所需准备的文件
1.参加会议的个人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基金管理人批准的业务专用章,下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登记证复印件等。),以及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理委托书(如果出席的受托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提供公章(如有)和法定代表人)如果出席的受托人是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好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代理人是个人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为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代理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主管部门的批准、开户证明或登记证明等的公章。),以及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如出席的受托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如果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加盖受委托机构投资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主管部门的批准、开户证明或登记证明等公章。).代理人是个人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为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代理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主管部门的批准、开户证明或登记证明等的公章。),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副本和代理委托书(如出席的受托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书;如果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提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或其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权的证明文件。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或其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是个人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为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代理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主管部门的批准、开户证明或登记证明等的公章。),以及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如出席的受托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如果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以上项目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明须经基金管理人批准。
不及物动词会议与会者
1.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31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在基金登记机关登记。
2.基金经理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基金经理聘请的证人律师。
5、公证处人员由基金管理人聘请。
七.会议预先登记
1.预注册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 00至下午4:00。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现场预注册或传真预注册。
2.现场预注册:预注册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现场预注册的,应当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供相关信息。
现场预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郭进中心汇丰大厦9楼,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粉权。
3.传真预注册:在预注册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传真向基金管理人预注册,传真内容为本公告第五条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传真号码021-50120886,确认电话400-6660066,分机9,传真收件人金粉权。
4.预注册说明: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注册来预估持有人的出席情况,从而为召开持有人大会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要求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积极配合。持有人仍需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供现场会议登记的相关信息,方可进入会场。如未能按本公告第五条及重要提示的要求及时展示和提供相关信息,则不能参加会议和投票。
八、会议的条件
1.亲自出席会议的人员持有的基金份额证明和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人员出具的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与会人员出示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证明表明,所有有效证明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股权登记日基金份额总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对于所有有效凭证,季度基金和年度基金各自的基金份额占股权登记日同级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下同)。
九.清点会议的票数
1.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时宣布,推选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一名经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事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投票后立即进行清点,会议主持人应现场宣布清点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提交的投票结果有疑问,可以重新统计票数;如果主持人未能重新计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主持人宣布的投票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投票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计票,主持人应立即重新计票并宣布重新计票结果。重新计算仅限一次。
X.决议生效的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自的份额水平上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见附件三)。
3.虽然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了符合本次会议公告要求的文件,但投票意见未被选定,投票意见不明确或相互矛盾(但其他符合会议公告要求的投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投票权,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的投票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名或者盖章不完整或者不清楚的选票,视为无效票。
4.《关于新城天京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制有关事项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当由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之日起生效。
XI。本次会议相关机构
1.召集人: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666 0066
联系人:金粉权
电话:400 666 0066至9
电子邮件:ds@xcfunds.com
传真:(021) 5012 0886
网站:http://www.xcfunds.com
2.公证机构:上海东方公证处
地址:上海市凤阳路660号
电话:(021)62154848,62178903(直线)
联系人:林奇
3.见证律师:上海同利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 3135 8666
十二.召开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并授权两次
根据《基金法》和《新城天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需要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办理股权登记。当日基金份额总额50%以上(含50%,下同;对于所有有效凭证,季度基金和年度基金各自的基金份额占股权登记日同级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下同)。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不符合上述要求且不能成功召开的,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提案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重新召开时,除授权文件另有规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授权期间所作的各种授权仍然有效。但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授权的,以最新的方式或授权为准。详见当时发布的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十三.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将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30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公证员将对参与者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登记。请与会人员按照本公告要求提前半小时将必要的文件带到会场,以验证入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未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再注册,未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允许出席会议。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维护会议秩序,服从召集人的指导。除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会议人员、指定律师、公证员和召集人邀请的人员外,召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召集人有权采取措施,制止扰乱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秩序、制造事端、侵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
3.提醒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会议现场预注册和注册时,提供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开立的相关证明和/或复印件。如果开立多个账户并使用不同的证书,应分别提供每个账户对应的相关证书和/或复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出席会议,然后亲自出席会议表决的,以其本人表决的表决意见为准。
5.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及时发布公告,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请注意。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不能成功召开或者会议审议的提案不能通过的,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可以再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
7.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可在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查阅,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400 666 0066咨询。
8.本公告的相关内容由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四.持有人会议联系方式
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召集人(基金管理人)获取相应信息:
联系机构: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咨询电话:400-6660066-9
联系人:金粉权
电子邮件:ds@xcfunds.com
传真:(021) 5012 0886
网站:http://www.xcfunds.com
附件一:《关于天津新城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2:委托书(样本)
附件3: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情况
附件4: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改造方案说明
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附件一:
关于新城添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进行转型。转换方案说明见附件4《新城添金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换方案说明》。
同时,为落实基金转型计划,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转型相关具体事宜,并根据持有人会议决议、转型后基金运作特点及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对《新城添金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补充。
请考虑上述建议。
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附件二:
授权函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新城金金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份额(季度红利股和年度红利股),本人(或本机构)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了新城金金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的意见是(请在评论栏下方标注" "):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本人(或本机构)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并根据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代理人只能委托一次权限。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考虑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时止。如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同一议案,本授权继续有效。
客户(签名/盖章):
客户端IDNo。(填写):
签署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委托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和《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和个人代表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各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委托书行使表决权。
4.本委托书(样本)中的“客户证书编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购买基金时的证书编号或证书编号的更新。
5.如果投资者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
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改造方案说明
一.声明
根据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同意实施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新城添金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城添金)改造方案需经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参加季度添金和年度添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新城天津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制已由证监会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依法报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新城增金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转型方案或基金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担保。
二.转型计划要点(一)变更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由“新城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新城致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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