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起诉22岁的女儿拒绝抚养弟弟
据悉,近日,父母起诉22岁的女儿,女儿不愿意抚养2岁的弟弟,最终法院判决父母胜诉,引发网友热议。
据了解,这对夫妇目前靠低保生活。生完二胎后,由于身体和经济状况,无力抚养孩子,所以想让22岁的女儿抚养。但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夫妇俩以此为由将自己的女儿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父母胜诉,大女儿不得不把弟弟当妹妹抚养。
有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兄弟姐妹承担赡养弟妹的义务有三个条件:(1)兄弟姐妹必须有能力负担,如果自己的生活难以维持,或者只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基本需要,那么对弟妹就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2)父母双亡或者无力抚养的,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弟弟妹妹的法律义务;(3)哥哥姐姐还没成年。如果我弟弟妹妹已经到了18岁,即使不能养活自己,我弟弟妹妹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如果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子女,成年兄弟姐妹有抚养弟妹的义务。所以对于这个2岁的孩子来说,姐姐的赡养义务是不能拒绝的。
1.《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弟弟胜诉 家人不应该相护扶持么》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弟弟胜诉 家人不应该相护扶持么》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003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