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住在南宁市奥华花园小区的廖女士被自己的水费单震惊了。根据抄表数据,她这两个月的水费是16000,用水量近4000吨。
廖女士告诉记者,9月11日,广西绿城的水务人员发现她家的水表跑得很快,立即帮她关闭了水表后面的水阀。告诉她后,她也尽快通知了小区物业。
记者在廖女士近几年的水费查询表上看到,廖女士家每两个月最高用水量只有35吨,水费94.15元。廖女士说,抄表员发现她家这两个月用水量猛增,可能是连接水表的地下水管漏水造成的。
廖女士告诉记者,9月11日,广西绿城的水务人员发现她的水表跑得很快,然后帮她关上水表后面的水门,并告诉她,她也立即通知了小区物业。
廖女士说:“初步估计可能是水管爆炸了。应该是埋在地下的节水管。”
看着这个手机视频,廖女士说,在十几个开水阀门前,会有水从附近下水道的井盖边缘流出。现在虽然她自己把埋水管换成了开着的,水表也恢复正常了,但是她还是有点难以接受那一万六以上的过高的水费。
廖女士说之前找过小区物业,但回答是小区已经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居民要和绿城自来水公司协商水费问题。但根据广西绿城水务公司的规定,“水表后管道的维护管理由用户负责,水表后管道的渗漏由用户承担”,好像只能交1万元的水费。廖女士认为,他们的家居和手表都安装在楼后的角落里,不会刻意去注意。如果物业人员能加强巡查,及早发现,就不会有这么大的浪费。
廖女士说:“这里有个拉货的妹子,我就问她。她说至少有这个。已经流了快一个多月了,水一直哗哗地流。然后就觉得奇怪。你的财产不应该及时被发现吗?不是应该有巡逻队吗?”
不过,该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尽到巡逻的职责。
南宁奥华花园小区的物业人员说:“现在太阳很大,你也知道。它流动的水量,不一定会在地面上形成更多的水,所以即使你走过去,你也不会觉得它有问题。”
律师建议,根据2020年修订的《城市供水条例》第28条规定,“由用水户修建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相连接的室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移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使用”,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看看能否追究有关部门对供水管道的维护管理责任。
此外,虽然物业仅负有维护和管理小区公共设施的义务,但根据《物业合同》的签订,物业还应负有“及时告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附属义务。
广西潜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谭京凯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实有证据和确认,物业没有告知情况,说明这次水管爆裂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那么,业主也可以考虑说,这是通过法律途径将物业一方划分为自己的合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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