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班族“过劳”现象严重,每年有60万上班族死于过劳;日前,“每年有60万人死于过度劳累,中国成为过度劳累的第一大国”的消息在网上疯传。虽然这个三年前的假新闻已经被媒体造谣了,但是现在又重新出现了,还有传播市场。每年有60万人死于过劳死,这是耸人听闻的假新闻。然而,近年来,中国职场的“过劳”现象不容忽视。上班族“过劳”现象严重,每年有60万上班族死于过劳。
三年前误译,三年后无奈
前段时间,湖北武汉人唐越在一个工作日的早上,关掉手机,在家睡觉。她以“罢工”的形式向公司提出抗议。在公司里,唐越负责实施商业活动。她告诉Zhongxin.com记者,“活动的实施一般需要提前一天设置场地,提前熬夜。重要活动需要在那里呆三天,活动当天几乎不能吃饭。”
住在北京的杨舒(音译)曾有一段时间停止工作,选择重返高等教育。前两年在某国企投融资市场部门工作,白天正常上班,或者出差去各地座谈开会,晚上经常喝酒应酬。
“我可能一周喝三四天,有点背的时候甚至喝一个月。”杨舒不知道娱乐是否是加班,但他回忆说,2013年夏天,在他工作的第一周,一名总工程师在非工作时间突然死亡,而该工程师在突然死亡前两周仍在出差。杨舒说娱乐是不可或缺的。
“为此,单位还送了他这本纪念册,但猝死发生在回国后,并不是工伤。”他说。
2013年,舆论上出现“中国每年有60万人死于过劳死”的报道,引起关注,但这则新闻立即遭到驳斥。实际上,根据一项调查,中国每年心脏性猝死的人数约为60万。经中国媒体报道,韩国媒体引用,报道为“每年有60万人死于过度劳累”。
三年后的现在,类似的报道再次在网上疯传,再次引起网友的热议。
“为什么每年都来讨论?”劳达创始人、上海市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魏向记者解释说:“典型的过劳死每年都有,这个问题三年来没有改变。这个的核心问题是,我国没有办法在医学和法律上给过劳死一个准确的定义。”魏对说:
在过劳死定义不明确的情况下如何纳入工伤?
前几天讨论“过劳死”的时候,有媒体说,过劳死要尽快纳入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此,魏告诉记者,“我们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非常明确的医疗标准来识别职业病,但是医学上对过劳死的定义并不准确,所以很难从包括法律在内的程序上做到。一个定义,导致无法成为过劳死的法律定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余曾告诉媒体,过劳死不是一个临床医学名称,而是一个社会医学范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杨鹤庆曾承认,“过劳死”的认定判断标准和医学诊断标准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过劳死可以稍微接近这个规律,有一小部分过劳死符合这种情况。”魏说,绝大多数的过劳死亡都是由于身体疲劳的积累造成的,这导致了一个长期的病后过程。
在过度劳累和死亡转化为职业病的可操作性不强的背景下,魏表示,有人建议“在48小时内”解除,但他透露,“这个建议也有漏洞,有些人自身的疾病可能会长期伴随他。长期工作与此关系不大,比如癌症晚期。”
“过劳死的定义无法解决,立法难以突破。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一直在讨论,但一直停留在原地。”魏总结道。
资深劳动仲裁员左祥奇认为,“过度劳累对身体的伤害不是一个标准。当你的身体因工作而达到不可逆的损伤时,也应视为工伤。”
“996工作制”下的“自愿加班”
过劳死并未纳入工伤范畴,但所谓的“996工作制”已逐渐成为部分行业的共识。
今年8月,同城58名员工爆料公司将实行“996工作制”,鼓励员工每天早上9点到晚上9点上班,一周工作6天,无任何补贴。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工作时间上,“996工作制”明显超法。魏说:“确实有一些公司,特别是互联网公司,行业发展迅速,竞争激烈。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和更好的奖金,工作时间会大大超标。”
在浙江杭州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刘洋告诉Zhongxin.com,他每天都自愿加班。他说,如果不加班,业绩指标呢?
刘洋介绍,每三个月会和主管定一个季度目标,每个员工都要背一些数据。绩效考核关系到年终奖和升职。你不可能连续两次拿到最低的成绩,否则你会被炒鱿鱼,但是每个季度,每个团队都会有较低的表现。
“所以大家都在努力奋斗,我的黑眼圈没有消失,最近一直失眠。”刘洋说。
目前,互联网公司和技术公司在员工的绩效考核中往往更注重工作成果和绩效结果。比如魏说:“比如在销售岗位上,你做了销售业绩,业绩指标也做了。至于你一天花八个小时还是一周花七八个小时,公司不管,公司定业绩。目标,你可以完成它。”
12月16日,上班族“过劳”现象严重,每年有60万上班族死于过劳;日前,“每年有60万人死于过度劳累,中国成为过度劳累的第一大国”的消息在网上疯传。虽然这个三年前的假新闻已经被媒体造谣了,但是现在又重新出现了,还有传播市场。每年有60万人死于过劳死,这是耸人听闻的假新闻。然而,近年来,中国职场的“过劳”现象不容忽视。上班族“过劳”现象严重,每年有60万上班族死于过劳。
三年前误译,三年后无奈
前段时间,湖北武汉人唐越在一个工作日的早上,关掉手机,在家睡觉。她以“罢工”的形式向公司提出抗议。在公司里,唐越负责实施商业活动。她告诉Zhongxin.com记者,“活动的实施一般需要提前一天设置场地,提前熬夜。重要活动需要在那里呆三天,活动当天几乎不能吃饭。”
住在北京的杨舒(音译)曾有一段时间停止工作,选择重返高等教育。前两年在某国企投融资市场部门工作,白天正常上班,或者出差去各地座谈开会,晚上经常喝酒应酬。
魏坦言,这是有一定道理的。“有些科技和互联网公司,很多职位都是基于大脑的。对于同样的工作和项目,有些人可能五个小时就搞定了。有些人能力较弱。做十几个小时不一定好。所以,如果这种岗位是拿加班费的,可能会导致一些能力强的人,得到的钱少,能力弱,工作时间长,却得到更多的钱。”
对此,左相奇说:“中国劳动法有一个问题。按照现在的定义,所有在企业工作的人都是工人。这不一定正确,因为我们劳动法侧重于保护体力劳动者,而对于脑力劳动者,包括公司管理层,目前很难涵盖。”
魏还认为,在现行法律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没有区别。
“包括互联网公司,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做研发,做IT,这些都是脑力劳动。基本都是根据业绩结果来评定的。对于这些公司形成所谓自愿加班的现状,我们的法律有点脱节。”他说。
自愿加班很难得到法律支持。专家:量力而行
在医学和法律明确规定过劳死之前,员工在以绩效考核为标准的公司加班,如何维权?魏在劳动法和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他承认“维权很难”
他说,“有两种主要类型的加班是由法律决定的。一种是公司控制安排要求的加班,一种是员工申请加班,公司批准。这两种类型在司法程序中被认定为工作时间。加班算加班八小时以上。”
但是有些公司通常没有明确的加班申请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想主张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视为加班,很难得到支持。
魏解释说:“首先,这类公司的上座率普遍较低。在公司的考勤系统和审批记录中,没有加班记录。其次,如果你向领导申请加班签约,领导不会同意,所以你要走法律。方式,或者从其他渠道维权,加班很难确定。”
因此,魏建议,员工应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他说:“考虑更长远的事情,不能为了短期考核、奖金、升职而忽视自己的身体。”
“当你的身体觉得受不了,吃不下的时候,要及时和公司沟通,看能不能适当放松绩效考核,一定要有足够的勇气表达自己的意见。”他说。
魏从用人单位和企业的角度建议,要主动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和商业保险福利。
“工伤不能赔偿的部分,属于很多商业保险理赔的范围。此外,还必须考虑绩效指标的平衡。否则,出问题了。不管是不是工伤,对于企业来说,既是人才流失,也是一大堆麻烦。东西。”魏对说:
以上都是关于上班族“过度工作”这一严重现象的相关介绍。如果你想了解最新的热门市场,请随时关注网站。边肖将立即为您提供最新最热门的新闻。
1.《上班族“过劳”现象严重 每年60万上班族过劳死》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上班族“过劳”现象严重 每年60万上班族过劳死》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070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