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鼻草约》名词解释:《穿鼻草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鸦片战争开始不久,清朝道光皇帝由主战转向主和,于1840年(道光二十年)11月派钦差大臣琦善到广州与英军商洽。在商洽进行中,英国对华全权代表义律于1841年1月7日突然指挥英军占领沙角炮台(即穿鼻炮台)和大角炮台,强逼琦善承受英方的议和条件。
《穿鼻草约》亦作《川鼻草约》。鸦片战争中清钦差大臣琦善背着清政府擅自与英国代表义律私订的议和草约(未正式签字)。 主要内容为:
(1)割让香港,赔款六百万元,开放广州为通商口岸;
(2)英军撤出沙角、大角炮台,归还定海。琦善蒙哄清政府,诡称赔款为“商欠”,割香港是允许英人在外洋一小岛寄居。
后来广东巡抚怡良以义律在香港发出的布告为证,向道光帝揭参琦善。清政府不承认此约,并将琦善逮问。
对于《穿鼻草约》史学界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认为《穿鼻草约》根本不存在,所谓《穿鼻草约》只是义律炮制的假协定;另一种意见认为:琦善与义律订立过《穿鼻草约》,但是没有盖用关防。在广州谈判时,义律提出割让香港在内的各项侵略要求。琦善只想在谈判中用延宕的办法来使对方降低他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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