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12日电记者今天获悉,经省政府批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8月11日发布了《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并下发至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局、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级分中心。
《湖南五条》第一条提出,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经济园区可购买适当面积的普通商品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纳入2015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享受国家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贴以及分房税费减免政策。鼓励被征收对象选择货币补偿,政府支持被征收对象在市场上购房。
《湖南五条》第二条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所购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家庭承租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每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政策要求,“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已暂停一段时间。新政策发布后,将及时实施;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的政策一直没有中断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确认了类似的政策执行变化。
《湖南省五条》第三条提出,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采用住宅产业化的建设项目,资本监管比例减半。总投资25%以上,建设进度正负为零的项目,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省政府今年5月出台文件,推进住宅产业化。远大生活是市场份额最大的企业。目前,全省已实施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660万平方米,其中长沙380万平方米。远大住宅产业湖南公司总经理龙启满认为,“湖南五条”对于鼓励开发商采用住宅产业化是一大利好,开发商可以提前2到3个月实现资金回笼,有效控制管理成本。
《湖南五条》第四条提出,地方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将审批时间缩短1/3。开展全面检查,立即禁止和取缔乱收费、搭车收费和乱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湖南省五条》第五条规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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