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广东省水利厅在广州组织召开《广东省中小河流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议。党组成员、中组部副部长张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省财政厅农业厅、16个地级市水务局、相关处室和编制单位的5名特邀专家和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单位关于《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编制结果的汇报,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意见。专家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实施方案的编制结果,认为实施方案基本信息完整准确,治理原则、目标任务明确,治理措施和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依据。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审查。根据专家组和代表的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后,可以按程序报批和实施。
张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快中小河流管理的意义。中小河流管理是五座山地城市中小河流管理的延续。加快中小河流管理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尽快填补广东省水利基础设施不足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创建生态宜居城乡的重要抓手。城市要牢牢把握当前水利建设面临的难得机遇,全面加快中小河流管理。第二,要准确把握中小河流管理的重点,严格遵循“有实际需求、生态优先、可持续”的原则,根据优先顺序制定分阶段实施方案。根据不同河流的特点,充分考虑治理的需要和筹集资金的可能性,深入研究确定中小河流治理的“最高标准和最低要求”。山区河流治理的重点应是“解决河流畅通,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平原地区的河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河流,要按照创建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的目标,积极引导和鼓励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市政、林业等有关部门将水利与河道整治措施相结合,共同打造“河平、岸实、水清、景美”的综合治理效果。第三,要认真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要认真吸收与会专家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修订完善实施方案。规划和计划部门要加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修改协调和报批工作,力争尽快上报省政府审批。同时,各城市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全力加快2017年第一批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第一批治理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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