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实施。作为酝酿了8年的汽车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条例”,自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尤其是普通消费者,他们在汽车市场上仍然处于弱势,希望“三包”政策能改变他们的困境。
在过去的两周里,本报会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FM105.4西湖之声电台、浙江都市网等媒体,暗访了杭城30多家4S门店,为全省收集了“三包”案例。从调查征集来看,自“三包”政策实施以来,消费者维权情况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在维权经验上,几乎没有消费者成功退车的案例。
70%的车主
对4S商店和制造商的故障排除过程和结果不满意
上周,《晨报》记者与西湖语音广播、浙江都市网等媒体同行一起参观了杭州的多家4S店。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对汽车三包并不“感冒”。
“来咨询三包政策的消费者明显降温了。对于我们商家,我们不会再拿三包当噱头来宣传了。”在深圳路的一家4S品牌店,销售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不会故意向消费者宣传三包政策。
不仅经销商普遍反映出“三包”新政策的有限影响,“三包”更像是准备买车的消费者的“鸡肋”。
在东新路的一家店,记者见到了住在九曲的齐先生,并看到了这辆车。他告诉记者,“我没怎么关注三袋车,也没觉得会有多大影响。”
消费者虽然不在乎“三包”政策,但不代表车辆问题不存在。早报记者从车家研究中心了解到,根据网上调查数据,只有30.6%的车主从未遇到过车辆故障。39.2%和1.9%的车主分别经历过小故障和大故障,28.4%的车主同时经历过小故障和大故障。
这意味着近70%的车主经历过重大或轻微的车辆故障,这组数据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
车家研究中心调查显示,对于重大故障,70.1%的车主对4S门店和厂家解决故障的流程和结果不满意;对于小故障,54.5%的车主对4S商店和制造商的故障排除过程和结果不满意。
可以看出,国内消费者对车辆故障处理结果的满意度较低。除了严格控制车辆质量之外,4S的商店和汽车制造商需要在售后服务和维护方面增强服务意识。
“三包”推出半年
杭城几乎没有退车成功的案例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自“汽车三包”实施6个月以来,杭州4S各大门店未出现因汽车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换车请求。
4S一家商店的售后服务经理告诉记者,“消费者的投诉与过去相比没有变化,或者主要集中在汽车零部件上。都是小问题。按照汽车三包的政策要求,我们一定会达到要求。解决客户的问题,毕竟还车成本太高。”
业内有人认为,如果消费者坚持退车,但经销商不同意,那么消费者很可能会向相关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鉴定费需要由申请人临时支付。
“如果检测结果对业主不利,费用只能由消费者承担。三包的高成本让消费者望而却步。对于经销商来说,退车还会涉及到取消牌照、购买退税等环节,也有很多不便之处。”业内人士表示。
据车家研究中心的网上调查,在被问及“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是否有过维护汽车权益的经历时,18.6%的车主表示有过维权经历,这说明部分车主已经通过各种法律渠道维护了自己的消费者权益。
在这些维权车主中,当被问到“你是怎么解决维权的?”,78%的车主说走了修车的路,另有22%的车主说走了回程的路。根据调查结果,约有20%的车主已被退回。我们发现这个比例比三包出台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大量车主并没有成功返回。
据车家研究中心网上调查,车辆最后不退的主要原因是40.9%的车辆不退。此外,鉴定和证明的困难也成为阻碍车辆返还的主要原因。
在许多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件中,制造商和经销商将车辆问题归咎于消费者使用不当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面临着许多问题,如难以找到权威的评估机构,评估费用巨大。看汽车三包细则,一些保护车主核心利益的条款还是“模棱两可”,缺乏可操作性。可以看出,在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和消费者三方利益博弈的格局中,消费者的弱势地位短期内仍难以改变。
据汽车之家称,根据汽车“三包”实施半年来消费者的调查数据,汽车整体事故率仍在快速上升,大多数汽车故障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汽车4S店推诿责任甚至拒绝服务的现象仍很猖獗。细读“三包”条款,语义不明,没有可参考的实施细则,使得中国汽车消费者维权之路依然艰难。
-专家解释
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车?
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货?为此,记者还特意咨询了浙江兴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小燕,为大家做了详细的解读。
徐说,如果在卖方出具购买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转向系统出现故障、制动系统出现故障、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如果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卖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家用汽车产品。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共进行过两次修理,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未消除或再次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如果发动机和变速器共更换两次,或者发动机和变速器的相同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共更换两次后不能正常使用,发动机、变速器及其主要零件的更换次数不得重复计算;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轴和车身的相同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更换两次后不能正常使用;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前/后轴、车体等主要部件应由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注明,类别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天,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和购货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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