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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市城乡居民转诊备案制度的通知(临床部)
我院接到赤峰市医疗保障通知,根据市医疗障碍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赤峰市医保办发(2019)18号)的精致文件通知,要求对赤峰市所有城乡居民实行转诊备案制度。具体政策如下:
首先,这项政策是针对赤峰市所有城乡居民的。
2.自2019年5月20日00: 00起(以入院时间为准),所有在我院就医的赤峰市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急诊人员和门诊慢性病患者除外),均须出具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意见。
三、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到我院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降低20%。
四、请赤峰市城乡居民所有科室尽可能在患者入院前进行公示,获得转诊名单后方可入院。如患者不同意,需在入院时签署《赤峰市医院城乡居民分级诊疗政策知情确认书》(此知情确认书由住院部出具);如果病人是
急诊人员或门诊慢性病患者应在主治医生的知情确认后进行检查。
注:1。目前,我们已经接到右旗医保局的通知,对于巴林右旗城乡居民,上述政策将推迟至2019年6月1日执行。
2.市医保局于5月17日下午发布此通知。由于时间不够,各地区医保局的政策没有统一。如果有最新的通知,我们部门会在集团内部传达。请关注群内最新信息。
2019年5月18日
嵩山区城乡居民逐级转诊制度
1.根据赤一保办发[2019]18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6月10日起(以入院时间为准),参加松山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到赤峰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逐级转诊转院制度。去二级医疗机构需要到一级公立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去市内三级医疗机构需要到赤峰松山医院和赤峰松山蒙医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别降低20%。
比如想去松山医院住院,需要在乡镇卫生院或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转诊证明;去赤峰市医院或者赤峰学院附属医院,需要在嵩山医院或者嵩山蒙医医院开转诊证明。
二、门诊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急诊患者住院治疗,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办卡的贫困人口仍执行原转诊政策。
3.如需转到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就医,应到赤峰市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赤峰市第二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诊断证明》,到嵩山区医保局备案。住院医院仅限于北京、沈阳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天津肿瘤医院、天津血液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备案后有效期为两个月,结算以一次为限。
赤峰市松山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
柯旗参保人员住院转诊转院公示单
根据上级诊疗政策的有关规定和赤峰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的通知》(赤峰市医保办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参保人员(包括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必须逐步实行转诊转院备案制度,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一.政策要求
参保人在市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未按程序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疾医疗保险每段报销比例降低20%,市外住院未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二、转诊备案
1.参保人员无需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暖意阳老年公寓医院、友谊医院)住院,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无需转诊到旗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
2.参保人员因病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赤峰市约定医疗机构、北京和沈阳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天津肿瘤医院、天津血液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需办理下级医疗机构(无论是赤峰市户籍所在地还是参保地)出具的转诊转院手续。
3.急诊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院72小时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向旗医保局备案,节假日顺延。
4.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长期与子女异地居住的参保居民,可以到旗医保局异地就医。
5、本人慢性病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不需要转诊的,报旗医保局审批备案。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6.备案卡的贫困人员按原政策逐步实行转诊制度。
电话:居民:0476-5233939,5911175
员工:0476-5231704 5231705
克什克腾旗医疗安全局宣布
关于宁城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逐级转诊备案的通知
根据《赤峰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的通知》(赤峰保办发〔2019〕18号)。县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职工和居民)必须实行逐级转诊和备案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赤峰市医保局关于转诊和报销的规定
参保人员未履行转诊、转院手续到本市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降低20%;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入本市就医的,必须按现行管理制度履行转诊手续,否则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二、本市转诊情况
1.参保人员在县内一级协议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县新城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县蒙医大成子分院、县仲景医院、县斯隆广汇骨科医院)住院无需转诊。
2.在宁城县中心医院、蒙医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员,需要宁城县一级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记录表。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在县内职工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直接就医。
3.参保人员确需在市级三级综合医院(赤峰市医院、赤峰市第二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赤峰肿瘤医院)住院的,需持宁城县中心医院或蒙医医院出具的逐级转诊转院记录表,到宁城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备案。
4.参保人员在县外城市居住、务工需在市级三级综合医院(含赤峰市医院、赤峰市第二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赤峰市肿瘤医院)住院,需出具居住地或工作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逐级转诊备案表或电话备案。
5.在赤峰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含赤峰医院、赤峰二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赤峰肿瘤医院)约定的县城外确需住院的参保人员(不含从业人员)。一级协议医疗机构应当出具转诊转院记录表。
三.市外转诊转院说明
1、需到本市就医的参保人员,执行原转诊政策。也就是说,如果确实需要转院到本市就医,需要有宁城县中心医院、县蒙医医院或者本市三级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备案表,到宁城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和直接结算手续。转入医院的医院仅限于北京、沈阳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天津肿瘤医院、天津血液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
2.长期在外工作或探亲、出差、突发疾病外出的参保人员,在非协议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的,应在住院3日内告知宁城县医保局备案。节假日顺延时,提供相应的暂住证(异地居住证明)或就业证明报销。
3.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需要异地工作一次以上的在职职工和长期随子女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以到宁城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
四.特殊情况说明
1、门诊慢性病(包括门诊使用的靶向药物)和重度精神病人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2.参保人在协议医疗机构或非协议区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急诊的,患者无需转院续保,住院备案3日内电话告知宁城县医保局(急诊根据病历确定),节假日顺延。
动词 (verb的缩写)贫困患者备案卡转诊转院制度按原政策逐步实施。
不及物动词咨询备案电话:0476-5661565 0476-5661886
七、本通知自6月10日起执行。
宁城县一辽张苞局
2019年5月23日
科尔沁旗基本医疗保险
第一条为规范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就医行为,根据《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赤峰市发〔2000〕13号)、《赤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赤峰市发〔2016〕53号)、《赤峰市大病医疗保险办法》(赤峰市人社办发〔2016〕323号)等六项措施,
第二条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科学指导参保人员因病、合理就医。推动形成“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旗、大病痊愈回旗、苏木乡”的健康有序医疗新格局。
第三条参保人员因病需转入旗外定点医院治疗的,实行转诊转院登记制度。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去医院就诊时,应遵守定点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参保人员的转诊、转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二、分级诊疗的基本内容
分级诊疗是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快速分割治疗、上下联动”的新型医疗模式,逐步形成“常见病不离乡、重疾不离旗、疑难重症转院”的医疗模式。常见病、多发病、确诊慢性病的康复由基层医疗机构治疗,重、疑难疾病转二、三级医院治疗。分级诊疗制度,提倡基层首诊,严格控制越级转诊。
三、分级诊疗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合理有序分流患者,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改善大医院人满为患、难找床位、基层医疗资源闲置的现象,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实现“小病不离村, 常见病不出乡,重疾不出旗,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区”。
通过分级诊疗,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服务价格较低,可抵扣线较低,报销比例较高,可以大大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将疑难杂症转诊到奇治的医疗机构进行优先治疗和住院治疗,有助于检查结果的相互认可,避免重复检查,节省时间,降低相关检查费用。三是减少医疗保险资金的浪费,使医疗保险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
四、分级诊疗的基本程序
患者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下同)就诊。诊治有困难的,会转诊到旗内二级医疗机构治疗。在二级医疗机构诊治有困难的,会转诊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确定旗医院和蒙奇中医院为旗外转诊的旗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内其他二级民营医院需先转诊旗医院或蒙奇中医院,再转诊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反,在上级医院治疗后的康复期,需要转到下级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外出工作和生活的患者,除急诊外,不得越级到市、自治区、地区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在参保地以外的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诊断,补偿标准参照参保地的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医保报销转诊患者在医院登记报销时应出示转诊单。住院期间患者应携带自己的转诊清单,出院时提交至报销窗口。
医保报销患者在旗内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严格执行双向转诊流程,并在报销材料中绑定转诊名单备查;转诊到市内三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应填写市外分级诊疗转诊单,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转诊到自治区内或市外医疗机构,应填写市外分级诊疗转诊单。
医保报销的急诊患者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转诊手续应在就医后2日内报医保局。
对于未经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或自身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降低20%。对于伪造转诊手续的报销,医疗机构应当负责报销费用。因患病,确需转院到本市治疗的,必须按现行管理制度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表
住院医疗费用
有效金额
三级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
二级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
基层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为6万
60%
70%
80%
6万到12万
65%
75%
85%
敖汉旗健康卫生委员会
敖汉旗医疗安全局
2019年5月20日
喀喇沁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
医疗机构与参保单位的各项协议:
为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赤峰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的通知》、《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赤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赤峰市异地住院医疗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制度,帮助分级诊疗
坚持分级诊疗,合理分流患者,是医疗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参保人员严格执行逐级转诊转院制度。
我院接到赤峰市医疗保障通知,根据市医疗障碍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赤峰市医保办发(2019)18号)的精致文件通知,要求对赤峰市所有城乡居民实行转诊备案制度。具体政策如下:
首先,这项政策是针对赤峰市所有城乡居民的。
2.自2019年5月20日00: 00起(以入院时间为准),所有在我院就医的赤峰市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急诊人员和门诊慢性病患者除外),均须出具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意见。
三、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到我院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降低20%。
四、请赤峰市城乡居民所有科室尽可能在患者入院前进行公示,获得转诊名单后方可入院。如患者不同意,需在入院时签署《赤峰市医院城乡居民分级诊疗政策知情确认书》(此知情确认书由住院部出具);如果病人是
急诊人员或门诊慢性病患者应在主治医生的知情确认后进行检查。
注:1。目前,我们已经接到右旗医保局的通知,对于巴林右旗城乡居民,上述政策将推迟至2019年6月1日执行。
2.市医保局于5月17日下午发布此通知。由于时间不够,各地区医保局的政策没有统一。如果有最新的通知,我们部门会在集团内部传达。请关注群内最新信息。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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