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
居民和朋友:
根据淇滨区安居房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9年即将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9月20日。
二、具体事宜,请到户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咨询。
申请详情请登录淇滨区市人民政府网站-保障性安居工程栏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淇滨住房保障)或电话0392-2100016。
淇滨区安全兴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2019年淇滨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体现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非住房群体的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意见》(建保〔2019〕5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安全住房工程的通知》(豫保〔2019〕76号)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申报原则
自2014年起,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统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镇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首先,保护特护受助人员、退役军人、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及称号获得者;第二,确保卫生、公共交通、教育、卫生、基础科研、公共管理、重点发展行业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合格青年工人和农民工;然后保护其他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不足时,实行轮候制度。
二、应用对象
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家庭材料和信息移交区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
4.信息核实(2019年10月23日-11月21日,共30天)
区安置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申请人居住区、社区、乡镇、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官方账号等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同时公示电话号码。
6.备案报告(2019年11月27日-12月1日,共5天)
区保障性住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无异议或无异议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申请材料并备案。
7.发放补贴或分配住房(2019年12月2日-12月4日,共3天)
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发放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
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家庭材料和信息移交区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
4.信息核实(2019年10月23日-11月21日,共30天)
区安居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
6.备案报告(2019年11月27日-12月1日,共5天)
区保障性住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无异议或无异议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申请材料并备案。
7.分房(2019年12月2日-12月4日,共3天)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行实物配租。
七.职责分工
根据《鹤壁市城镇居民经济状况检查暂行办法》(合政〔2012〕40号)精神,现就各单位的具体职责制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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