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社会保障中心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参加过2016年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记录在一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等多种渠道查询打印2016年社保对账单,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被保险人取得对账单后,核对2016年个人缴费情况,看是否与其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检查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保险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等。参保人员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单位同意,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到社保经济办核对修改相关资料,或按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补缴。被保险人与单位发生争议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投诉,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保障机构报告。

为响应“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市社保中心今年继续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电子社保报表。自今年6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和市社保机构自助终端查询打印2016年社保对账单;选择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社保注册邮箱查询、下载和打印2016年对账单信息。

此外,今年4月22日前,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员,还将在6月底前收到市社保中心委托的邮政机构发送的纸质社保对账单。

据了解,2018年,全市将继续实施电子报表。如果被保险人确实需要邮寄纸质对账单,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变更获取对账单的方式;也可以登录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投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作为获取对账单的方式。如果没有选中,默认会同意接受电子对账单,而不是邮寄纸质对账单。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被保险人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对账单,其样式和内容与邮寄的纸质对账单完全一致,可以作为个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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