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白酒业虚假宣传的名称不断:奖项、排名、虚票年份。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最近,有消费者举报。京都二锅头称自己为“北京三大二锅头”,被认定为中国著名商标,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正式受理该实名举报,处理结果将在北京市工商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利用著名商标进行虚假宣传
一位流星消费者向北京商报举报说,京都伊国杜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提供了有关该产品的照片。据举报信息显示,北京商报记者在首航、京客隆等超市的白酒货架上找到了刘老师说的通型号京都伊国豆白酒,该商品的商标标识上确实写有“北京三大伊国豆”字样。(威廉莎士比亚,美国作家)。
随后,《北京商报》记者还访问了京都伊国杜经纪公司北京皇家京都酒业公司的官方网站,说明“目前公司的市长/市场销售份额在北京45家认证的伊国杜酿酒企业中排名前三,消费者被认为是北京三大伊国杜品牌之一。”京都商标在2012年被认定为中国著名商标。" "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联系了北京皇家京都酒业公司,该公司销售部的一名职员回答说,著名商标获得了正规渠道认证,“三大二锅头”也由北京白酒协会进行评价。但是,对于知名商标的认证渠道及相关排名的评价时间,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太清楚。但是北京商报记者在查询后发现,北京白酒协会并不存在。
开展了大事,涉嫌违反多项法律。
关于“知名商标”的认定,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网站查询了2012年被认定为知名商标的企业名单,发现没有京都伊国杜的名字。更重要的是,《商标法》第14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中使用‘著名商标’字样,也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
另外,京都二锅头称自己为“北京市三大二锅头品牌之一”,但没有透露来源。《广告法》第12条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数据、调查结果、文摘、引文等引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标明出处。”违反者应按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停止发布广告,没收广告费,并处以相关数额的罚款。
北京汇嘉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邱宝昌律师表示,没有明确的来源,就没有真实性,属于虚假宣传,涉嫌违法,该公司网站上显示的信息都属于网络宣传,根据新广告法,企业要受到行政处罚。另外,顾宝昌还强调京都李国斗使用“三大二锅头”的称号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行为损害同类产品其他企业的利益,给消费者造成欺诈,企业要承担民事责任。
“总的来说,京都二锅头的情况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分别违反了《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010-《反不正当竞争法》。”邱宝昌说。
宣传混乱和限制不严格的祸害吗?
据北京皇家京都酒业公司网站介绍,该公司的前身是具有近300年历史的“京都御厨”,现有员工300多人,每年1万多吨。由于该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北京商报记者未能确认该公司的盈利能力,但访问市场后发现京都二锅头酒通常放在超市酒类货架的底部,并没有放在容易发现的货架中间。
虽然被称为北京第三大伊国豆公司,但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生产伊国豆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去年年产量超过40万吨,乌兰山伊国豆也超过20万吨,京都伊国豆和这两家公司之间的差距非常明显。
事实上,利用各种名称进行虚假宣传已经成为白酒行业多年来的潜规则,很多不法商人编造事实欺骗消费者。例如,对于是否获得“1915年巴拿马金奖”,白酒业一哥茅台已经多次受到酒业同行和公众的质疑和炮轰。此外,固定公主的“十年院长周”也不断受到怀疑。白酒分析师蔡学飞指出,白酒行业有很多盲点,在很多问题上没有明确规定,虚假宣传现象普遍存在,这反映了国家有关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的监管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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