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平的微信背景是婷婷的照片
曾说给了王道连5000元,王说没有收到
江苏镇江句容人王道莲当保姆时,用人单位委托刚出生的女儿带她回老家抚养。王道莲养了三年孩子,现在她的雇主已经失去联系。看到孩子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王道连只好向句容市警方报案。昨天,句容市茅山风景区派出所告诉北京青年报,他们正在努力帮助王道莲找到孩子的母亲。
生母让保姆带孩子回老家
事情应该从2014年开始,那时王道连还在常州做农历新年。那年10月,中介给她介绍了一份短期工作,说孩子妈妈出差,照顾一周,每天200块钱。王道莲告诉《北青报》记者,她认为用不了多久就会同意。
王道莲第一次见到婷婷的时候,才两个月大。当时,婷婷是在她妈妈郭永平的陪同下。“她三十多岁,跟我说她一个人住,是一家化妆品店的老板。”
王道莲照顾了婷婷一周,然后把她还给妈妈,然后回到江苏句容。没想到,2015年春节还没过完,郭永平就打来电话,希望把婷婷送到王道莲的家乡句容抚养,并提出每月支付4500元,让她给孩子提供食物。王道莲告诉《北青报》记者,她一开始不同意这么做,但考虑到自己在家不出门也能工作,最后还是同意了。
所以2015年春节后,把婷婷送到句容,还有一个叫郭的人,叫婷婷的爸爸。王道莲告诉《北青报》记者,她记得那个人叫“朱梦之”,但不确定是不是这三个字,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养大三年,生母失去联系
2015年,郭永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句容看婷婷,约定的工资总会打到王道莲的账户上。王道莲说,然而,2016年,郭永平开始欠她的工资,同时,她来看婷婷越来越少。" 2016年,她一共来看过婷婷两三次."。
到2017年,郭永平每年只来一次。王道莲告诉《北京日报》,郭永平来是因为婷婷生病了,她让郭永平带孩子去看医生。
2017年底,婷婷满3岁,到了入托年龄,但郭永平失去了联系。那年12月29日,郭打电话给王道莲的卡要了2000元,并在微信上留言:“阿姨您放心,我昨天就转账了,这两天就给您转账。期间公司出了点事,我在打官司,很不爽”。这也是双方最后一次接触。
自2015年初婷婷被带回家后,郭永平一共付给王道莲57000元,按照双方每月4500元的约定,不到13个月。
婷婷一天天长大,50岁的王道莲左右为难。她喜欢从小带大的女孩,但是家里的实际情况真的不允许她继续养婷婷。
当地警方已经在寻找孩子的生母
婷婷2014年9月出生,现在三岁半。当《北青报》记者问起她母亲时,婷婷非常清楚地回答她母亲的名字是郭永平,并说她很久没有见到她母亲了。
随后,北青报记者加了郭永平微信,背景是婷婷的照片。面对北青报记者的询问,该号回复“她妈妈19号出来”,此后一直没有回复。王道连提供的郭永平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
日前,王道连前往句容市茅山风景区派出所报案。同一天,郭永平的下落在警察局找不到,但只找到了郭永平3月19日坐火车的记录。
茅山风景区派出所回复《北青报》记者称,经派出所调查,郭永平是婷婷的生母,但婷婷的父亲是谁并未登记,他们也找不到婷婷的其他家人。警方称,郭女士与王道莲存在口头雇佣关系,现一方违约。没有证据表明郭永平抛弃了婷婷,警方只能尽力寻找郭永平。
卫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向《北青报》记者解释说,在本案中,保姆和孩子的母亲之间存在民事雇佣关系。根据民事权利和义务,保姆有照顾和抚养孩子的日常义务。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孩子的母亲抚养孩子的义务是不能转移的,所以即使母亲与保姆签订了雇佣协议,孩子的母亲仍然需要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在将孩子交给保姆后拒绝露面或无法联系,可能被视为遗弃。一旦认定为遗弃,她将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幼、病或者其他人,有扶养义务,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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