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了《网上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提出,网上交易经营者通过涉及消费者非主动合同的自动展期和自动展期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消费者自主选择相关方式的,网上交易经营者应当在整个服务期内随时为消费者提供明显、免费、简单的取消或者变更相关方式的选项,并在展期和续展日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了一个月的服务,但第二个月,服务自动更新,没有任何提醒。当用户想取消自动续费时,会遇到很多困难,有时甚至找不到任何取消订阅的提示。不讨论自动续费和扣费,让很多消费者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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