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标准: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和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将新的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科技成果价值,或者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者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的;公开发表和发表专业水平较高的论文和作品;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指导工程师的能力;精通使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适用于我省水利水电专业从事科研、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水文、规划、水利建设(含港口与土木工程)、水利机械、电气与金属结构、工程地质、勘探(含检测与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及相应生产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生产计划管理、技术推广、标准化、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在职项目。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在目前任职期间,他被评定为称职或以上。
在当前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在规定期限内延迟申报的: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单位受到通报批评的,申请延期一年。
(二)对技术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或者已被认定为技术责任事故,且申报延误2年的。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剽窃他人成果的,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和资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工程师2年以上。
(二)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工程师5年以上。
(三)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工程师5年以上。
(四)不具备上述资格,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已受聘担任工程师5年以上的;或具有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工程师3年以上。在目前任职期间,他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
2 .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情况;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情况;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优秀勘察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情况。(以获奖证书为准)
3.担任大中型项目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一个大型项目或两个以上中型项目,效果良好,经济效益显著。
第四条外语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国家或省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学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现任期间已被派往国外学习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境外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的条件
在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力)条件
在目前任职期间,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担任国家重点研究项目的专项、专项或二级项目负责人。
2 .负责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两项以上实验研究。
3.负责完成三项以上复杂学科(或大型项目)实验研究,五项以上复杂学科(或中型项目)实验研究,或五项以上大中型项目地质试验。
4.开发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推广科技成果,负责完成两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获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负责河流规划或区域规划:完成流域面积10000公里以上的2个以上项目,或流域面积5000公里以上的3个以上项目,或1000公里以上的县域水利水电规划5个以上项目。
2.担任项目规划、勘察设计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一个以上大型项目,或两个以上中型项目,或五个以上小型(1)型项目。
3.担任本专业主要单项技术负责人:完成三个以上大型项目或五个以上中型项目。
4.担任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完成一个以上大中型项目,或三个以上小型(1)项目。
5.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重大机电产品两个重要工艺规程的编制,或大中型水利水电四大机电产品的设计或制造。
(三)从事建筑工程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工程施工技术总负责人:完成一个以上大中型项目,或三个以上小型(1)项目。
2.担任工程建设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一个以上大型项目,或两个以上中型项目,或五个以上小型(1)项目。
3.担任单项工程施工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两个以上大型工程或三个以上中型工程。
4.担任机械、电气安装或金属结构安装技术总负责人:完成两个以上大中型项目,或五个以上小型(1)项目;或者担任事业部技术总监:完成四个以上大中型项目。
5.担任工程建设单位的总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完成一个以上大型项目,或两个以上中型项目,或五个以上小型(1)项目。
6.担任项目建设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一个以上大型项目,或两个以上中型项目,或五个以上小型(1)项目。
7.担任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技术负责人:完成两个以上大型项目,或四个以上中型项目,或八个以上小型(1)项目。
(四)从事生产经营(包括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负责市水文部门的全面技术运行和技术管理,并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2.负责省水文部门的主要技术业务和技术管理,并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3.负责项目生产经营管理的综合技术工作:大型项目三年以上,中型项目五年以上,或农村电力骨干项目(装机6000千瓦以上)十年以上;或主持全县工程生产经营管理综合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熟练编制和执行项目运行调度、检查和观察、维护程序和技术要求。
4.担任大型建筑(含安装)企业专业技术负责人三年以上,或分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五年以上,或中型建筑(含安装)企业专业技术负责人五年以上。
5.负责全市(或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县)五年以上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建设和生产的全面技术管理。
6.负责大中型企业或机构五年以上的技术管理或质量管理、生产计划管理、新技术推广、标准化和科技信息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担任本专业技术评审或技术咨询的首席工程师:完成两个以上大型项目,或五个以上中型项目,或十个以上小型(1)型项目,并采纳了可验证的重要技术建议;或负责本专业在本县五年以上的技术审查和技术指导,并已采纳可验证的重要技术建议。
8.担任省市建筑业主管工程师:负责项目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监理、招投标、造价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工作业绩良好,并主持起草相关施工管理措施。(有待正式颁布)
第七条业绩和成就条件
在目前任职期间,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要完成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以获奖证书为准,下同)。
(二)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优秀勘察奖、新技术推广奖等。
(三)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优秀勘察奖、新技术推广奖等获奖项目。
(四)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用和应用的两项以上科技成果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应有业务主管部门评估通过的证明材料)
(五)在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开发、消化和创新中做出重要技术贡献或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应有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估的证明材料)
(6)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创新性(一个大型项目或两个中型项目或三个以上小型(1)型项目),其成果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有审核部门评价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论文和作品的条件
现任职务期间,在公共出版和出版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和作品(主要编辑),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1本书,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获奖论文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过一篇以上论文,撰写过两篇以上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者较高水平的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项目研究(论证)报告。
第九条补充规定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均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与本资格相关的术语或概念的具体解释见附录。
附录:本资格中单词(语言)概念的具体解释
(1)重大: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大型工程项目;重大科研项目是指省部级下达的科研项目。
(2)难题:指大型工程中没有现成解决方案的技术难题,只有通过分析、探索、科研实验才能找到解决方案。
(3)复杂学科:指大型项目或省部级下达项目的科研实验。
(4)复杂课题:中型项目或省市部门下达的项目的科研实验。
(5)关键技术问题:是专业领域中最重要的技术,对完成项目任务起决定性作用的技术问题。
(6)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总体工作,提出并确定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体进度计划,承担项目主要工作,撰写总体成果报告。
(7)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相同。
(八)主要完成人:指承担项目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或分支机构专业技术负责人。
(9)主要贡献者:同主要贡献者。
(十)主要参加人员:指专项、专项或二级项目(子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十一)独立完成:指承担某项工作,无需他人指导,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完成。
(十二)协作者:指在共同完成某项任务中起次要作用的人员,如撰写部分内容或从事分析、计算、绘图等工作的人员。
(13)获奖人、主要贡献人、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均指评分的获奖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
(14)本专业技术负责人:指负责本专业全面技术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编制本专业工作大纲,编制工作进度计划,承担项目中的主要工作,解决本专业的重点和难点技术问题,撰写专业成果报告。
(15)本专业主要项目:指本专业在项目(课题)中的专题、专项或副课题(子课题)。
(16)以上××:含本级。如五年以上、二年以上、三年以上,包括五年、二年、三年。
(十七)专业期刊:有CN或ISSN序号的专业期刊,或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学术机构定期出版(每年4期以上)的专业期刊。
注:2018年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没有统一要求,分数仅作为参考条件。
附件:陪审团名称和职业资格
(a)陪审团的名称
高正:广东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高级:广东省水利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
中级: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2)职业资格名称
水利技术管理、水电技术管理、水工建筑物、水工建筑物观测、水工建筑、水利工程给排水、水利机电技术、水力机械、水力电气技术、水利水电遥测通信、水利水电信息及其自动化、水工建筑物、水文水资源、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水利水电工程爆破、水利水电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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