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教育历史悠久。早在1912年,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奠基人李叔同先生就在浙江第一师范学校开始了校歌的创作和教学,开启了中国现代音乐教育辉煌的扉页。1982年成立音乐系,后升格为音乐学院,继承了学校音乐和歌曲教育的传统,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培养了一大批乐舞教育、表演、艺术创作和管理方面的人才。2014年音乐学院转入浙江音乐学院;然而,杭州师范大学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仍然是代代相传的。2019年,学校恢复成立音乐学院,扩大和提升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规格;投入1亿多元专项资金,为音乐学院新建了5.5万多平方米的教学楼群,高标准地配备了音乐、舞蹈等艺术教育的成套设备和设施,音乐学院再次跻身于办学条件最好的院校之列。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音乐事业发展的需要,在音乐专业领域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艺术理解力和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各种艺术表现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2020年,我院招收九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包括音乐专业和舞蹈专业。具体招生名额以2020年国家文件正式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均为2019年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第三,招生类型
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具有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四,学习方法和学习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
(2)学习年限:三年。
学习年限3年,学制(含休学)不超过5年。
5.招聘专业和考试课程
不及物动词报名方式:详情请参考我们研究生院的网站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a)初步测试
1.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 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定。
3.初试科目见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目录》。
(2)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由教育部划定,统一公布。我们学校复试的分数是在全国第一区考生分数的基础上,根据网上考生人数确定的。
3.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4月。
八、学费和奖励制度
(1)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专业学位和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万元/生年。
为了鼓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投身科学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专门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研究生奖励和资助体系。相关内容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国家拨款
博士生15000元/年,硕士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援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3万元/年,硕士生2万元/年,一次性支付。
奖励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授予。
3.学术奖学金
一、二、三等奖学金。
奖励比例:100%全覆盖,特殊情况除外。
学术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支付。
4.其他奖学金
学校除了国家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外,还有个人奖学金、京衡一奖学金、马云杰出师范生奖等校友捐赠的奖学金。
5.“三助一辅”
研究生可以申请参加研究辅助、教学辅助、管理辅助和兼职辅导员工作。
科研岗位数量、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分配。
助教和助教管理人员的人数由学院(系)确定,并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资助,每人每年500元至1万元不等。
6.学生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有两种:助学贷款和助学贷款。
(1)入学贷款:
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贷款金额计算公式: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收入。
申请时间:新生入学注册开始后20天内申请,大龄学生每年3月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①录取通知书或研究生证书复印件;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 .乡镇以上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4 .首次申请贷款的老同学需提供历年学习成绩证明;续贷给老同学并提供上一年学习成绩证明;⑤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⑥申请审批表;⑦申请人家长意见。
(2)来源地贷款:
贷款金额=学费+入学地基本生活费。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需提交的材料:①录取通知书或研究生证书;②高校缴费通知单;③大学的账户名称和资金账号;(四)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件。
以上政策详情以学校官方文件为准。
九.其他人
(1)考生应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报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申请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未能当场确认、测试、复试或录取,或因在网报填写错误信息、填写虚假信息而未能参加测试、复试或录取的,应承担后果。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考生填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课。
(3)往年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题和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栏目免费下载。我们学校不办理书目邮购。
(4)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最新政策有出入,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311121
注册单位代码:10346
电话:0571-28868826
联系人:陶老师
招生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臧倩街唐宇航路2318号
1.《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085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