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来,学者们对什么是哲学、哲学研究的主题是什么等问题做了各种各样的陈述和解释,但几乎所有的现代哲学家都承认,哲学的所有命题最终都指向“人是目的”这个总的轮廓。也就是说,哲学虽然是一种以理论形式表达的文化意识,研究范围很广,但其核心使命是认识生命,尊重生命,进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现在的问题是,从生命哲学到生命伦理学的转变在现代哲学中表现出什么样的倾向?厘清这一问题,对于我们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可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个
我们知道,生命哲学的兴起本身就表达了现代西方哲学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旧形而上学的不满,也是对哲学面临科技挑战的一种担忧。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是生命哲学的主要代表。他认为,哲学研究不应该把物质和精神割裂开来,而应该直接审视和分析把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活,从而达到主客体的绝对同一性。他认为生命本身是我们思想和评价的源泉,只有生命才是哲学研究的对象,所以“从生命本身认识生命”应该是哲学的主要目的。事实上,一切社会生活现象都是“生命”的对象化,人类社会通过“生命之流”连接成一个有机整体,而这种生命之流的核心就是人类所形成的社会和历史。因此,社会性和历史性是生命哲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所谓社会性,是指人的生活不仅是自然的产物,而且是知识和情感的结合,具有很强的社会特征。人活在社会中,受到社会的制约,也会影响他人;历史性就是人活在历史中,受到历史的启迪。历史教会了人们现在如何生存,历史也影响着人类的未来。生命哲学的另一个代表德国学者齐美尔强调,生命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创造过程,同时,生命具有超越自我、不断创造其他事物的能力。时间是生命的根本特征,只有生命作为一种存在才具有时间的延展性。它不停的运动,却没有空的中间性。相反,死物不在乎过去、现在、未来,其特征是空。齐默的观点显然是在突出人的主体性。他的意思无非是说时间只对活着的人有意义,而他用空来反对时间的想法是违背人们常识的。当我谈到法国哲学家柏格森时,他强调感知对生命的重要性。我们通过感知感受到生命的冲动或流动,这是世界的本质,是万物的根本;但他否认生命具有物质特征,认为生命是一种“盲目的、非理性的、永无止境的、不知疲倦的”生命冲动,是一种“连续的时间”或“生命的流动”。
如果说早期的生命哲学是相对空广泛的,还没有完全摆脱形而上学的固有刻板印象,那么后期的生命哲学则是将历史与现实、生命与物质、空与时间、理性、感性割裂开来,生命在这里成为了一个纯粹神秘的概念,与现代生物学的科学解释无关,无法被大众所认同。这样,生命哲学就不能前进,而是被后来的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哲学所超越。尽管如此,人生哲学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后来的学者看到了哲学与人类生活世界的内在联系,认识到单纯的理论思辨不仅有助于摆脱人类的精神危机,也改变不了哲学逐渐边缘化的现状。这样,现代哲学家首先赋予了哲学实践的内容,伦理学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门实践的学问。因此,他们选择伦理学来开拓哲学理论和生活实践;其次,他们有意识地将哲学的基本原理与具体学科联系起来,将哲学的一般抽象真理与各个学科的具体方法结合起来,从方法论上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就这样,生物伦理学应运而生。它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然后在欧洲国家迅速发展。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很多人都在从事这个领域的研究。起初,生命伦理学只是被认为是一门解决特定生命问题、加强生物医学科学策略和方法研究的交叉学科。它所指的生命主要是指人的生命,还涉及到动物生命、植物生命甚至生态环境,而伦理学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研究的学问。两者的结合意味着该学科被定义为运用伦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中涉及的政策、法律、决策和行为等伦理问题进行的系统研究。这种定义显然过于功利和务实的解释,使得这一学科具体而庸俗,没有思考人类思想革命的意义和其中所包含的范式转换作为世界上发展最快和最重要的学科之一的价值,也没有理解它指向澄清和解决人类生活的生存条件、价值和目的的最根本目标。
二
基于这一思路,在近几十年的生命伦理学发展中,赫里格尔、佩里格诺等人提出,这一学科的事实价值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因此人们应该重视对其理论意义的阐释。赫里格尔提出,生命伦理学应该构建成一种能够依靠自身学科的特定价值和功能来迎接即将到来的高科技时代的学习,进而塑造成一种能够在全世界推广的生活方式。佩里格诺等人在生命伦理学中更注重历史传统与现代文明的结合,不仅包括古希腊罗马的人文精神,文艺复兴后的情感关怀,尤其是叔本华和尼采对生命意志的肯定和尊崇,还包括现代生命科学和医学的技术成果,体现了对人性精神和生命本质的更多尊重,从而为这门学科奠定了完整的理论基础。
由此可见,生命伦理学绝不是哲学家沉思空的产物,也不是其他学科的学者主观构建的。生物伦理学作为当代交叉学科,根植于当代生物学和医学的发展,同时与人类思想史有着同样的联系。我们可以看到理性与情感、历史与现实、精神与生活的有机联系。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的、简单的学术现象,而是哲学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需要的一种变革和进步!本质上,这种变化在当代哲学中表现出专业化和实践化的趋势,即哲学不再坚持最初的元理论模型。相反,很多哲学研究越来越现实具体,曾经风光无限的形而上学研究越来越少。相反,新一代的哲学家会把哲学研究放到一些具体的案例中。从19世纪末的生命哲学到20世纪下半叶至今的生命伦理学的发展过程,反映了哲学研究的范式转变和现代哲学的不断变革。
对于中国哲学家来说,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这一哲学范式转变的建设性意义,为新时期中国哲学体系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就生命伦理学本身而言,我们应该看到,生命伦理学与以往的生命哲学有很大的不同。首先,生命伦理学的主要目标不再是构建宏大的理论体系,也不是制定一套行为准则。相反,它明确指出了现实社会中关系到全人类生存的具体伦理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推进。其次,生命伦理学主张尊重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同时突出全人类面临的生命伦理学问题,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寻求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解决这些问题。第三,生命伦理学可以提出道德的本质、生命的价值、人的本质属性等哲学问题。,根据常见的医疗卫生问题,如人体器官移植、人工流产、体外受精技术、维持生命的治疗或设备的拆除,从各个文化层面讨论人类的存在。最后,生命伦理学更加关注公共政策问题,并在指导生命科学和健康的未来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
生命伦理学的这一显著特点,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使这一学科风靡全球,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在接受生命伦理学这个学科的时候,我们应该看到,这个学科在抛弃生命哲学与现实无关的形而上学沉思,勇敢地理解和回答人类面临的普遍问题上,确实有其独特的优势。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热爱生命,尊重人的自然权利,只是我们生命伦理学研究的一部分。这里缺少的是道德伦理研究的精神部分,这当然是我们在这个领域研究的基本内容,缺一不可。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医疗是生者;儒道活天下。”虽然简单,但是比较全面。“行医则活”,是指医生拯救生命、帮助世界的现实行为,尊重和关爱生命的自然部分;“儒道会活在人间”,说明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主流文化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社会和精神部分,突出“救世救人”、“保卫众生”的王权,把对人类理想的追求设定为大众化道路和无尽生命的社会历史视阈。这就是“天降,君子自强,地域广阔,君子载德”的中国
如果我们进一步思考,就会发现,在生命哲学或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中,一定不能把生命看作是一种孤立的自然现象,因为人类作为一个种族,彼此之间有着很多联系。当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人不仅是自然的个体,也是某个社会的成员。在这方面,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无疑更具理论性和实践性。马克思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过程”,这已经使我们认识到,作为社会的一员,人的生活质量不仅与他们生活的自然环境有关,而且与社会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密切相关。如果这些环境不好,人们的生活无论如何都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在这里,马克思不仅重视抛弃异化劳动,而且主张解放被压迫的劳动者,把“实现作为完成的自然主义,即人道主义”;它还强调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由离不开社会的全面发展,认为物化劳动创造的财富将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现代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将促进和改变人类的一些自然本性和事实,这与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分不开的。
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写于100多年前,但它们的基本观点对我们研究生命哲学或生命伦理学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正是马克思的观点让我们看到,如果我们在这个领域“见人不见物”或者“见物不见人”,我们就看不到人是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的存在物,那么我们的研究要么陷入空,这是过时的,没有实际意义的,要么就因为过于务实而迷失方向。因此,在生命哲学或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不仅要关注生物科学和医学问题,还要关注文化和宗教问题,甚至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这样,我们的研究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发挥作用,同时为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杰出人文教授谢地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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