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说“考古和搬坟一样。”
这是河南汝州王松文化广场的施工现场,拍摄于12月8日。图片右下方是原墓所在的主要区域,已经被夷为平地。
近日,河南省汝州市100多座汉墓被房地产开发破坏,引起社会关注。据记者调查,汝州市综合文化广场项目是汝州市的重点项目,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在有关方面的纵容下,项目变成了房地产开发,施工方将极具文物价值的汉墓夷为平地。
新华通讯社
在制定保护计划的同时,100多座汉墓频繁被毁
据悉,2015年,汝州决定在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建设一个综合文化广场。根据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的《汝州市王松文化广场建设规划》,广场由公共文化广场和商业广场两部分组成。今年4月25日,广场开工建设。
5月底至6月初,项目建设期间,经文物部门勘探发掘,在规划的文化广场中心发现了100多座汉墓。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牵头的考古发掘工作于9月30日结束。
然而,在考古发掘过程中,文物受到了严重破坏。漳州文化人杨说:“8月25日晚,施工队疯狂开工,造成13座汉墓严重损毁。”
10月20日,河南省文物局文物管理处、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汝州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布了《文物保护竣工报告》。
据报道,该墓是汉代的大型墓地,为研究该地区汉墓的形制和埋葬习俗提供了重要的史料。三四座相连的墓葬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极为罕见。另外,空空窗棂状砖雕在汉墓发掘中极为罕见。该报告的结论是,建议地方当局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考古发掘的文物保护工作。
然而,11月25日晚,陵墓再次被毁。来自漳州的文化人周先生说:“100多名有组织的人员把保安公司和文物局值班的所有人员、车辆、工棚和工具从工地围墙上移走,并锁上门。”据了解,在接下来的五天里,施工队将考古发掘后的所有墓葬夷为平地
地面。
与此同时,河南省古代建筑研究所的专家正在为汉族群体设计一个就地保护方案。12月8日,记者在项目施工现场看到,工人和机械正在努力工作,但没有汉族群体的踪迹。
项目开发商汝州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松涛说:“这个考古就像搬坟墓一样。文物被挖掘出来了。难道我不能把墓夷为平地吗?”据开发商称,考古发掘过程耗费大量时间,项目部为政府支付考古费用,延误了施工进度。
听证会在文物保护竣工报告前10天举行
为什么文物保护单位一直在努力,汉组却被破坏了?
据了解,10月10日,王松文化广场建设指挥部组织了汉墓项目建设和保护听证会。根据记者获得的听证会纪要,会议认为,要以文化广场建设为重点,重视汉墓保护,而汉墓空点不宜留在现场。
本次听证会有两个疑点: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完成的《汝州王松文化广场工程文物保护竣工报告》于10月20日发布,听证会时间比报告发布日期提前10天。
第二,除汝州市领导外,参会人员包括县级以上老干部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CPPCC委员、市民代表,以及王松文化广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局委、街道、企业负责人,但缺少相关文物专家。
“项目建设指挥部通知文化局,至于为什么没有相关文物保护专家参加会议,为什么呼吁文物保护的文化人物被挡在听证会之外,我不知道这件事。”汝州市政府党组成员、文化广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郑说。
据记者调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方案在实践中也是“被忽视”的。汝州市文物局局长安亚杰告诉记者,10月20日,河南省古建筑研究所设计了一个汉族群体就地保护方案,但遭到拒绝。
“首次设计的展厅占地2000平方米,占据文化广场中心。领导认为面积过大,影响文化广场的功能。”郑向透露了上述计划被否决的原因。
在第一个地方保护计划被否决后,汝州决定将展厅面积减少到600平方米,只留下10多个河南省古代建筑墓
建筑研究所重新设计保护方案。
郑说:“文物局用白色塑料绳圈出了一个600平方米的区域,并同意施工方在除此之外的地方施工。”然而,白色的塑料绳并没有阻止建造者的破坏。“12月初,我得知坟墓又被摧毁了。去了工地,连大门都没进。报警后,警察赶到,无法进入。”汝州文物局一位负责人说。
项目建设指挥部一名值班人员表示,“王松文化广场是全市重点工程,工期非常紧张。如果上面领导做了决定,施工队就敢挖墓坑,文物局也管不了。它只负责把墓砖拉走。”
涉案单位仅被罚款40万元
12月8日,记者在王松文化广场工地旁的展览中心看到,几名市民正在询问沙盘旁商店和房屋的价格。根据宣传彩页,项目总占地80亩,其中名为绿洲印象城的商住项目占地30亩,建筑面积包括“地下购物中心4万平方米+商业中心3万平方米+优质住宅8万平方米+老城超市8000平方米”。
根据《汝州市王松文化广场建设规划》,王松文化广场项目设计布局如下:地面北部为文化广场,南部为购物广场;地下部分是购物广场和停车场,设计布局没有“品质住宅”。
在项目建设指挥部,记者看到汝州领导和局领导的名字写在一个展示板上,他们担任不同的职务。如汝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为项目建设指挥部第一指挥长,汝州市政府副市长范为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12月11日,汝州表示,项目建设指挥部已向施工方发出停工通知。文物部门以“擅自移动、移动不可移动文物”为由,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和文物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如有违法嫌疑,将尽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月19日,记者再次来到王松文化广场施工现场,发现施工现场依然繁忙。汝州市相关领导解释,停工区域仅限于将修建汉墓出土文物展厅的小区域,整个施工现场不停工。对涉案单位的处罚仅针对当时负责土方开挖施工的河南依兰实业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尚未缴纳。
据了解,9月2日,汝州市发布了《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确定了“保护第一,抢救第一”的文物保护方针,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一位长期从事文物执法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现实中很少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经常被罚款。“基础设施建设中破坏文物的案件大多是法人违法行为,要处罚一个单位,需要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会研究通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打通关系,找到保护伞后,文物破坏处罚的建议往往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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