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隋朝的建立
杨坚是北周八柱国独孤信的部下及女婿,其父亲杨忠东汉太尉杨震的十三世孙,隋文帝杨坚之父,南北朝时期西魏、北周将领,西魏十二府兵大将军之一,北周建立后,杨忠历任小宗伯、大司空、柱国大将军等,进封隋国公。杨坚继承爵位后,他的女儿杨丽华是周宣帝的皇后,逐步掌握国家大权。杨坚将北周皇族宇文氏及反对派诛杀殆尽,篡夺皇权。杨坚与宇文氏都出身关陇武将贵族集团,改朝换代只是更换了统治家族而已,并没有引起国家政局的动荡。
二、隋朝的制度改革
隋文帝、炀帝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增强中央集权,结束了东晋十六国以来270多年的分裂局面,士族、庶族门第观念日渐淡化,科举制、三省六部制、大运河的开辟影响中国历史长达千年之久,迎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二个高峰。
全国版图方面,隋朝再度实现了统一。文帝废除了西梁的傀儡政权,随后他派遣晋王杨广、秦王杨俊和信州总管杨素为行军元帅,南下消灭陈朝,结束了中国分裂的局面,再度统一全国。
(一)改革官制。东晋以来多军人、皇室、门阀主政,魏晋时期的三省制已经名存实亡。隋文帝恢复汉、魏旧制,设置三公、三师、五省等中央机构。三公是太尉、司徒、司空,三师为太师、太傅、太保,徒有虚名,只是给与大臣以荣誉的虚职。五省即尚书、内史、门下、秘书、内侍,秘书省掌管国家图书典籍,没有实权,内侍管理宫廷事务,全部为宦官,因此负责国家事务的是尚书、内史、门下三省,职权相当于秦朝的丞相。三省相互牵制,内史省是决策机关,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是行政机构,负责执行,下设吏部、礼部、兵部、度支(改民部)、都官(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度开始定型,三省长官共同向皇帝负责。三省六部制度将相权一分为三,相互制约,决策与执行机构分离,有效的避免权臣篡位。
(二)地方机构,隋炀帝将州、郡、县三级制改为两级,改州为郡,以郡统县,改变了东汉以来地方长官权力过大的局面。
(三)官吏任命方面,大小官员由吏部任命,选官权由士族转归皇权,结束了士族集团垄断的局面。
(四)府兵制与均田制向结合,隋朝完成了自西魏、北周以来兵农合一的趋势,将府兵统兵权集中于中央政府。
(五)改定刑律,《开皇律》废除了北周大量的繁杂苛酷的法令,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六)科举制度的创立。隋炀帝时期设置进士科考试,寒族子弟可以通过考试进入仕途当官,学而优则仕。科举的建立结束了士族门阀把持选举的局面,广开言路,拓宽了招揽人才的路径,使寒族子弟得以参加统治政权。科举考试将选拔官员的权力上交吏部,体现了皇权上升以及门阀士族衰落的格局,符合大一统封建王朝的政治需求。科举制是隋朝对中国历史做出最重要的贡献。
(七)经济上,颁布均田令,内容不再叙述,与前朝大体相似,农民获得的土地增多,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主土地兼并。
(八)改定赋税,百姓的赋税进一步降低。
(九)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大索貌阅是在户籍簿登记年龄、核对本人容貌,以防诈老诈小逃避租役,乡党邻里相互监督。输籍定样是根据标准定户等大小,从轻缴纳税额,写在定簿之上。百姓不能逃税,官员不能徇私,定额比士族地主对其荫客剥削轻,广大佃户脱离士族成为国家的自耕农,削弱了地主豪强的实力。
上述措施增加了国家的税收,削弱了地主豪强,加强了中央集权。
(十)整顿钱币和度量衡。
(十一)营建大兴(新长安)和东都洛阳,营建举世闻名的大运河。在政治、经济上加强对关东、江南地区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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