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头丸长期以来一直是夜店、酒吧、迪厅、舞厅的常客。泛滥的时候,连地方的服务员都成了摇头丸推销员。20世纪90年代,在娱乐场所令人兴奋的音乐刺激下,晚上服用摇头丸是年轻人的常态。
和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一样,摇头丸最初是出于医疗目的而开发的,也正是因为人们的滥用,才走上了“歪门邪道”。
摇头丸的前身——摇头丸的诞生
摇头丸的主要成分是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是德国默克药厂1912年意外研发的副产品。当时默克制药也为此申请了专利,但在后来的实验中,出现了不良反应,导致这种含有MDMA的减肥药在上市前就已经死亡。
德国默克药厂虽然是“MDMA”之父,但并不能给它带来利益,所以很快就被放在了一个冷点上。真正让MDMA蓬勃发展的是美籍俄裔生物化学家亚历山大·舒尔金博士。
舒尔金年轻时加入了美国海军。1944年,他的拇指受伤感染,需要手术。当时他想到医院会怎么麻醉。结果喝了一个海军护士递过来的橙汁后,很快就晕过去了,毫无感觉的完成了治疗。
后来Shurkin得知他喝的橙汁里含有使人昏迷的镇静剂,于是开始对LSD和药理学产生浓厚的兴趣。退伍后,舒尔金于1960年获得加州大学伯克利学院生物化学博士学位,进入美国著名的陶氏化学公司学习药物。
1962年,舒尔金为陶氏公司开发了一种杀虫剂“兹克威”,因其优异的效果而受到市场的欢迎。但舒尔金在没有为陶氏公司开发新产品后,在听说有人在LSD的研究上取得突破性成果后,对致幻剂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试图开发新的致幻剂。舒尔金会亲自体验自己合成的每一种新的致幻剂,然后写下使用后的感受。
舒尔金前后发明了近200种迷幻化合物。其中有兴奋、平静、抽搐,使人改变听觉,感觉迟钝或失去感觉。简而言之,它们是能迷惑人的感情甚至情绪的产品。其中印象最深的是109式,后来成为MDMA的主要成分。从此,Shurkin被当时的人称为MDMA之父。但他幽默地说自己只是继父,MDMA的生父应该是默克药厂。
随后,舒尔金向精神病医院的医生推荐了他的合成MDMA作为精神药物,认为它可以改善病人的情绪。1978年,精神科医生首次公开报道“摇头丸”具有增加坦诚、意识和理解他人情绪的能力的功效,同时还能产生亲密感,因此也被称为“亲密医学”。一些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也试图将其作为心理治疗中的辅助药物,以缓解婚姻中的紧张关系。
“摇头丸”是如何从毒品发展到摇头丸毒品的
当“摇头丸”在精神病院流行起来的时候,美国的心理治疗师已经意识到“摇头丸”具有迷幻效果,很有可能被滥用,像LSD(LSD之王)一样成为街上流行的药物,所以希望尽量避免与社会接触。
虽然当时用“摇头丸”治疗病人的精神科医生对其迷幻效果保持沉默,但随着越来越多的精神病医院使用,“摇头丸”开始悄然流入社会。
很快,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些企业开始生产摇头丸,并以棕色小瓶的形式出售给社会。据说上市很受欢迎,因为买家早就听说了MDMA有致幻作用,而且当时的LSD已经被美国政府禁止,这让MDMA成为最好的替代品。
毒贩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大肆宣传“摇头丸”的致幻效果,在市场上抢购了1空的“摇头丸”,转手后获利高达600倍。摇头丸在当时的美国所有娱乐场所几乎和香烟一样容易买到。
“摇头丸”的历史
“摇头丸”在美国传播后,其致幻效果波及世界各国。粉丝们声称“狂喜”能让人的思想源源不断,感受到平时感受不到的快乐,让人觉得和别人很亲近,所以喜欢说话,停不下来。
20世纪90年代,摇头丸和冰毒形成了全球性的流行滥用趋势,滥用群体从早期的摇滚乐队、流行歌手和一些亚文化群体蔓延到社会各阶层,导致无数人因滥用摇头丸而中毒身亡。
摇头丸最早侵入中国的地区是香港,当时香港的毒贩直接引用“摇头丸”这个名字。1991年,摇头丸从香港流入广东、福建,然后一路流向云南、浙江、上海、湖南、四川、北京。它的传播速度是出乎意料的。
几年后,我国的摇头丸原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是单纯的只有“摇头丸”的毒品。毒品贩子根据市场的反馈和需求,将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等各种兴奋剂混入原有的摇头丸中,制成各种类型的新摇头丸,使之更加刺激。
新旧版本摇头丸的主要区别是:旧版本摇头丸,吃完后想随着音乐摇一摇;但新版摇头丸如果只吃少量,很快就会陷入“迷幻”,药效持续后大部分人会头痛、胃痛、食欲不振。
根据已知信息,摇头丸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以“MDMA”为主要成分,含有其他辅助成分。这一类是真正意义上的迷魂药,也称为旧版本的迷魂药,在夜店和“巴蒂”比较贵,被称为“原货”;
第二类摇头丸的主要成分是“摇头丸”,但也含有冰毒,类似于第一类摇头丸。在加工过程中,会加入一些掺杂剂,如咖啡因和巴比妥酸盐。这种摇头丸往往很难与冰毒区分,而且据说致幻效果太强,吸烟者往往会出现头痛、胃痛等症状;
甲基苯丙胺是第三类摇头丸的主要成分,还有麻黄碱、咖啡因、氯胺酮、非那西丁、苯巴比妥、地西泮、扑热息痛等。是次要成分。严格来说,这种“摇头丸”应该归类为冰毒。在中国,非法市场上的摇头丸其实大部分都是这种冰片;
第四类摇头丸是氯胺酮(K粉)制成的药丸,添加少量咖啡因和辅料。其功能偏向兴奋,原有的具有迷幻效果的“摇头丸”成分被氯胺酮替代。
摇头丸的危害
摇头丸见效很快。服用几分钟后,人们开始陷入兴奋和迷幻之中。大约一个小时后,用户会变得极度疯狂,几个小时之内对外界充耳不闻,随着激动人心的音乐不停地摇头晃脑。人会感到疲倦、虚弱、头晕、失眠等。
另外,在这个过程中,用户也会出现兴奋、脸红、心跳加快、情绪激动等反应症状。一旦过度使用,可能导致脱水、高烧、心力衰竭或肾衰竭,危及生命。长期滥用摇头丸会对使用者的神经系统造成极大的伤害,导致类似于甲基苯丙胺引起的精神障碍。
生理危害包括肌肉紧张、不由自主的咬牙切齿、恶心、疼痛、发冷或盗汗等。,可增加心率和血压,有时会导致心血管衰竭和死亡。长期滥用容易导致依赖和戒断反应,如血压下降、心律失常、情绪激动、抽搐、谵妄等症状,导致戒断困难。
从摇头丸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它是由毒品发展而来的另一种毒品。其迷幻、刺激的特点被新一代药物所继承,并继续危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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