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近年来的“诉讼可视化”概念,最著名的读物是天通律师事务所蒋勇主任主编的《诉讼可视化》。第一次看完,不禁赞叹天童对诉讼技术的探索,同时对他们分享律师的知识表示衷心的感谢。
可视化只是一种工具和表达方式,但表达的内容才是根本。没有理论和思想的支持,可视化技术越凉,我们的思想就越贫瘠。因此,在研究诉讼可视化的同时,一定要做好诉讼思维的训练。
目前,缺乏一种非常合适的关于诉讼思维的方法。律师的办案经验是深刻而专业的,但对于年轻律师和想全面掌握诉讼思维的律师来说,则缺乏一定的普遍性和全面性:
年轻律师可能面临多学科、多门类但专业性较低的案件;另外,就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而言,对于诉讼中的程序性事项,已经总结了很多好的做法,但是对于办案中最关键的法律和事实问题的分析,似乎进入了黑箱,只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却缺乏实现要求的操作方法和步骤。
实质诉讼九步法以寻找请求权基础为前奏,以划分举证责任为支点,以实质事实为实践指导,辅以可视化、大数据检索、模拟法庭等诉讼方法,形成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方法。
要素诉讼九步法+诉讼可视化将使法律思维更有章法,更好地表达法律思维,促进诉讼技术的发展。
王国维曾经说过,学习和事业有三种境界-
“昨夜西风枯树第一境界。一个人去高楼,看世界末日。”
第二个境界,“衣服越来越宽,不会后悔,人会为伊拉克尴尬。”
第三个境界,“众人千百度找他,蓦然回首,那人却在昏黄的灯光下。”
实质诉讼九步法其实也有这三个境界。
一个
第一个状态动作的确定
第一个境界是主诉的确定部分,“昨夜西风枯树。一个人去高楼,看世界末日。”
律师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整理出相应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事实分析法律关系,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全面寻找请求权的依据。
请求权基础的检索应当全面,不得遗漏,应当沿着请求权的检索顺序逐一审查。寻找请求权基础就是翻万卷法律书,寻找请求权基础,这和独自去高层看世界末日的意境颇为相似。
请求权的基础是捏住民法知识体系的鼻子。如果所有法律关系都是通过诉讼来救济的,那么就必须在民法中体现为请求权,对请求权的分析符合民法的结构性思维和程序性诉讼思维。作为一种基本的分析思路,请求权基础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全面,所有寻求保护的法律关系都要转化为请求权,请求权的基础涵盖民法的权利体系。
第二,简洁作为一个基本的分析工具,不要太复杂,否则不能成为工具。根据德国民法和台湾民法的介绍,债权不超过十种,可以整合成一个分析工具。而且根据分析的目的和前提,这些类别之间有一定的检索顺序。
第三是深度。王泽鉴先生说,适用一部法律意味着适用整个民法典。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请求权的基础可以逐步延伸到最基本的领域,适用于整个民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比如通过一般条款,可以求助于宪法、行政法等法律的适用。请求权基础是漂浮在海上的冰山一角,整个民法体系都是通过熟悉请求权基础而串连起来的。
2
第二领域诉讼探析
第二个境界是诉讼的分析部分。分析取证难度与“衣服越来越宽,永不后悔,让人为伊憔悴”颇为相似。
请求权基础作为一种案例分析方法,是一个类似于个人独白和自我分析的过程。作为被申请人,分析了权利已经生效、权利尚未消灭、权利无抗辩、权利无免责事由等所有情况。而且案件是由提问者假设的,不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
但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按照诉讼改革的方向,事实是在辩诉对抗中发现的,一方当事人只主张自己的事实,不需要作全景主张。另外,如果有争议,个人需要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有必要引入举证责任理论。举证责任最后发挥作用,但它是诉讼的指挥棒,指挥着诉前分析和诉讼进程。
1.举证责任分配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一条确立了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采用了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法律要件分类理论”。
根据法律要素的分类,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关系存在的规范,另一类是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权利减损的规范。
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一方,对产生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变更、消除法律关系或者妨害权利的当事人,应当对变更、消除法律关系或者妨害权利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要件分类”在抗辩和抗辩之间分配举证责任。但是在具体的诉讼分析过程中,律师需要进行全面的审查,因为律师不能像鲁莽的将军一样行事,在不考虑对方行为的情况下仓促出击或辩护。原告的诉讼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权利已经生效,权利没有消灭,权利没有抗辩事由,权利没有救济事由。
除反诉外,被告应按此顺序逐一审查。索赔和辩护是法律体系的两个方面,但他们的关注点不同。对于原告来说,重点在于是否存在可以穿透对方抗辩的请求权;至于被告,重要的是要注意是否有足够的抗辩来对抗对方的请求。请求和辩护是相互攻守的,其核心是产生相应法律效力的本质事实。
2.充分性分析
通过划分举证责任,将原告和被告分开。以原告为例,首先要进行充分性分析,即假设所陈述的事实能够得到证明,看是否能够满足相关法律的适用条件。这里有两个维度:
首先,从我们的责任主张来看,本质事实是否完全符合我们的法律效力主张的适用条件。
第二,从辩护和辩护的角度来说,我们的本质事实足以对抗对方的本质事实。即权利已经生效,权利没有消灭,权利没有抗辩,权利没有救济的理由。
首先,充分性分析的原因是,本质事实决定了证据收集和搜索的范围。现实中收集证据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但效果不一定理想。它以目标为导向,避免大海捞针。
3.真实性分析
然后分析本质事实的真实性,即运用证据和证明理论对证据进行评价,是否能够满足证明标准,是否能够通过该证明证明自己的本质事实,通过反证解决其他的本质事实。
4.适当的分析
然后进行适当性分析,即通过法律解释、漏洞填补、法律论证、大数据检索比较等方法,关键论点是:
第一,证据可以证明本质事实,
第二,本质事实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法律适用符合公平正义。
让法官相信支持我们的请求是当前法律框架下的最佳解决方案。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建立指导性案例制度后,出现了法人概括案例的倾向。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中国是成文法国家,判例法只是法律论证的一种方式。搜索大数据案例进行类比论证,只是法律解释之外的一种论证方法。法律规定比较明确,能够通过法律解释解决的,应当依法判决。现在以言代案的做法,与中国的法治传统不符。
5.诉讼方案的SWOT分析
分析以上结果后,可以用SWOT方法对诉讼方案进行评估。
应用如下:
总的来说,SWOT可以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优劣势分析(SW):主要用于分析内部情况,在分析我方主张的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分析方案的优劣势;
第二部分是机会与威胁分析(OT),预测对方可能拥有的本质事实和证据,分析我们在这个方案下可能拥有的机会和威胁。
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找出对我们有利的、值得发展的因素,以及对我们不利的、应该避免的事情。我们应该根据分析充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的防御策略,并提出对策。
如果分析结果大部分落在SO象限,那么方案是可行的,但可能会考虑对方的抗辩。
如果分析结果大部分在wo和st象限,如果对对方的抗辩没有很好的回应,原则上不应该提起诉讼。
如果大部分分析结果都在WT象限,那么就不应该提起诉讼。如果客户坚持,应以书面形式充分提示和告知风险。
三
第三领域诉讼的实施
第三部分是诉讼的执行部分,包括文书的撰写和诉讼活动。通过缜密的分析和艰苦卓绝的诉讼过程,原本果断的反击和辩驳都被控制住了,就像“在大众中千百度找他,蓦然回首,那人却在昏黄的灯光下。胜利就在前方不远。
1.文件的书写
文书写作的单一一步是因为很多律师不擅长写法律文书,作者也上过很多文书写作课。总分结构和总分结构说了很多,但无非是小学的结构和方法,关于真实核心事实和法律内容的陈述很少。
事实上,法律文件并不太注重文采和叙事方法。最重要的是合理组织本质事实,让法官轻松愉快地阅读,快速掌握相关事实和法律理由。这一部分将使用金字塔写作原则来组织对基本事实的叙述。
2.诉讼活动
诉讼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环节,但这里只是一个步骤,主要是因为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程序有详细的规定,诉讼事项很容易总结归纳,相关文章介绍的优秀方法很多,所以很少介绍这个方法。
实质诉讼九步规则更注重诉讼前的分析和准备,所以这一部分主要侧重于实质事实的适用。
民事诉讼是在本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的,因为证据组织、举证、质证、立案、审判、判决、上诉、再审等所有环节都是围绕本质事实展开的。
当事人起诉的,必须先列举申诉中的事实,符合主张责任的要求。除提起反诉外,被告要么对原告要求的实质事实的否认进行抗辩,要么提出新的实质事实主张抗辩权。当实质事实的真实性未知时,法官会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分配举证责任,最终由法官根据实质事实是否可以归类做出判决。本质事实决定了索赔责任、举证责任、庭审范围、争议点的形成以及推理论证的关键。当实质事实不明时,适用举证责任,实质事实决定既判力的范围。
因此,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都围绕着构成要件展开,从本质事实的角度分析和组织诉讼,可以促进诉讼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本部分主要根据请求、辩护、再辩护、再辩护的事实理论指导诉讼活动,组织模拟法庭进行排练。
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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