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面对自己的“犯罪证据”
中国江西记者邓建斌报道:近日,婺源县森林公安局在当地资阳派出所的协助下,迅速侦破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苏某某、齐某某、董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临近春节,住在德兴市海口镇的苏某某和齐某某,为了品尝“野味”,去邻县婺源狩猎野生动物。2017年1月22日晚,三人携带自制火药动力炮,驱车前往德兴与婺源交界的深谷。他们发现它人烟稀少,植被茂盛,林地中有许多野生动物的痕迹,使它成为一个极好的狩猎场所。不出所料,他们没多久就猎到了四只野鸡。当晚22点左右,正当三人带着猎物返回时,被夜间巡逻的婺源警方当场抓获。
经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认死亡的4只“野鸡”为银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件正在进一步挖掘中。
1.《火药的制作 为尝“野味” 有人自制火药枪支铤而走险》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火药的制作 为尝“野味” 有人自制火药枪支铤而走险》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437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