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张桂枝来自南京和江苏靖江
6月6日,江苏省靖江市水污染事件发生近一个月后,靖江市环保局独家向法治周末记者披露,5月9日发生的水污染物实际上是二甲基二硫。6月3日,江苏省环保厅也向社会公布,靖江水污染成因基本可以认定为刑事排放、倾倒、非法废弃物,但污染源仍是个谜。
至于江苏省环保厅“事件侦破工作已移交公安机关”,已被公安部门否认。“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消息。”靖江市公安局官员告诉记者。
2014年5月28日《法治周末》以《靖江:水质异常背后的异常》为题报道了靖江市的水污染事件,引起了江苏省有关部门的关注。
犯罪污水排放造成的
今年5月9日上午,靖江市因饮用水源水质异常停止供水,影响了全市近70万人的生产生活,引发了一场用水高峰。事发后当地政府及时回应:第一时间启动备用水源,11日上午恢复正常供水,水危机才能顺利过去。然而,政府迟迟不公布污染源、污染物和调查结果,也引起了人们的怀疑和疑虑。
6月3日,在此事件发生近一个月后,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流域处处长常伟在江苏省环境状况发布会上表示:今年5月发生在靖江的水污染事件,基本上可以认定为刑事排放和倾倒废弃物,但不确定是企业还是其他人。
目前,靖江水污染的具体污染源尚未确定。省环保厅表示,当地政府是此次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有确切消息,会及时通报。
程维还说:荆江周边水系复杂,河网密布。事件调查已移交公安机关,已要求当地政府深入调查,需要时间。
6月4日,靖江区公安局宣传处处长蒋小东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蒋小东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得知此事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后,他们还专门询问了省公安厅,后者也对此事一无所知。
台州又发生了一起水体和空气体异味事件
6月6日,法治周末记者与靖江环保局反复沟通后,该局最终同意向本报披露5月9日的水污染监测结果。
靖江环境监测站陈主任告诉记者:“5月9日,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台州市环保局当天检测出水体中的污染物为‘二甲基二硫’,但为安全起见,我们将水样送至省环保厅检测。省环保部门确认污染物是‘二甲基二硫’。”
“二甲基二硫”是一种无色油状物质,淡黄色透明液体或澄清透明液体,有甲硫醇等难闻气味,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主要用作工业溶剂、石油加氢脱硫催化剂的预硫化剂、抗炭添加剂、活化剂和农药中间体、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乙烯裂解炉和炼油装置的结焦抑制剂等。也是甲磺酰氯和甲磺酸产品的主要原料。“二甲基二硫”是一种易燃物质,可刺激人的眼睛、呼吸道和皮肤。与他们接触时,戴上合适的手套、护目镜或口罩。
5月9日靖江水污染事件后,有网友指出,是上游周边化工企业和泰兴化工园区的非法污水。泰兴化学工业园是中国精细化工开发区。
据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台州和中国精细化工开发区其他县区生产和需求二甲基二硫的企业确实不少,基本都是沿江而建。
5月14日,就在靖江区全面恢复供水后的第4天,泰州新通洋运河又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水体和空臭气事件。好在饮用水源没有发生污染事件,所以没有引起停水恐慌。
5月22日,台州市环保局在其官网发布的《新通阳运河水质及臭气事件调查通知》中称:“2014年5月14日至15日,台州市引江与新通阳运河交汇处的水体及空发生了严重的臭气事件,对新通阳运河的水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快速识别污染源,保证水体,
虽然这份调查通知中没有关于对水体构成严重威胁的污染物的内容,但台州滨江工业园在5月27日发布在官网的“园区多部门联合开展化工企业检查”新闻中指出,“二乙基二硫”是造成严重水污染的罪魁祸首。
台州滨江工业园在新闻中称:“为了配合调查新通阳运河二硫化二乙酯水污染事件的原因,从5月20日起,园区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对园区内相关化工企业的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进行了联合调查。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任何园区企业与该事件有关。”
长江沿岸有近万家化工企业
除了上述两起事件外,据了解,最近其他地方也不时发生水污染事故。4月10日,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自流沟出厂水和水样中苯含量严重超标,导致该市停水五天。但是兰州没有备用水源,造成了持续多日的水危机。
4月22日,兰州恢复供水仅一周,长江最大支流汉江武汉段水质超标,武汉三大水厂紧急停产。
5月18日7时,杭州桐庐县320国道富春江镇赵宇村发生一起四氯乙烷卡车翻车事故。翻车的槽车泄漏25.8吨四氯乙烷,经紧急处理截获吸附17.8吨,进入事发现场附近的溪流约8吨,距富春江约2公里。
事实上,水污染事件近年来并没有发生,而是最近频繁发生。2004年,长江支流沱江发生严重污染事故,造成100多万人连续26天缺水。
中国三分之一的城市聚集在长江沿岸,近4亿人饮用长江水。近年来,水危机的频繁发生加剧了人们对饮用水安全的担忧,建立城市备用水源迫在眉睫。
据查阅资料显示,我国沿江地区有近万家化工企业。根据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的数据,2010年长江污水排放量达到339亿吨,其中许多中小城市污水排放不规范是主要原因
江苏省人大相关执法检查结果显示,2004年,江苏长江干流水质基本稳定在二级水质标准以上。到2012年,由于游客水质下降,长江沿岸污水排放量增加,江苏省部分干流水质已降至三级标准。长江沿岸水功能区的平均达标率仅为56%,大部分水域为三到四类,甚至比五类还要差。
6月3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江苏省2013年环境状况公报》,称去年纳入国家考核的83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国家控制断面中,符合三类水的断面占45.8%,比2012年增长2.4个百分点,仍存在劣五类水,占总量的2.4%。
环保工作“少说多做”
据了解,自《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以来,该法先后于1996年和2008年两次修订,对控制和防止水污染进一步加剧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水环境的恶化,这部法律再次被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修订议程。
中国工程院院士钱乙最近向媒体指出,中国目前的水污染形势仍然非常严重。几个重点流域的水质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水污染事故频发,地下水污染不容忽视,水污染还造成土壤污染。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饮用水的安全,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不容掉以轻心。
钱乙正在谈论为什么《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30年后,这些现象仍然存在。他认为,长期以来,许多地方领导人的首要关切仍然是GDP增长。发展模式还是很粗放的,环保工作是“多说话少做事”“软硬兼施少办事”。往往是GDP增长指标超额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差距较大,未能实现环保目标。
其次,“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违法排污非常普遍。这首先说明这些企业法律意识薄弱,环保意识低,也说明在立法和执法检查方面存在问题。
第三,工业废水中含有的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物没有得到源头控制,特别是如果不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从源头上推广清洁生产来减少和消除这些污染,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就无法得到有效处理。他说,有些地方热衷于水污染防治的体育运动,没有实现持久战;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没有同时建设配套管网,使处理能力的提高不能得到应有的减少污染的效果;污水和废水不经污泥处理同时处理,造成二次污染,浪费资金和能源;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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