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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号码是最初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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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曾经说过,时间是什么?你别问我,我确切知道那是什么;当你问我的时候,我感到不知所措。我们日常使用很多概念而不深究其含义,并不影响我们的交流和理解。但是“恶”的概念让我们焦虑。以奥斯威辛大灾难为标志的20世纪,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充满邪恶的时代,也是一个价值体系和道德观念不断更新、无定论的时代。于是我们无数次使用“恶”这个概念,试图理清我们对各种历史事件和日常现象的感受,但对于什么是“恶”却没有不言而喻的答案。这个概念已经不是掂量的工具,迫使我们在概念层面上解释。
然而,这些现实并没有激发相应的智力努力。回顾20世纪的学术史,除了阿伦特,我们找不到一个专门研究“恶”的思想家。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主导概念是功利主义、自由、正义、权利、共同体、美德等,但没有“恶”,在20世纪的历史经验中占有重要地位。神学中对“恶”的研究远离我们的生活经验,局限于一个狭隘的话语体系,重点在于如何调和“恶”的出现与对上帝的信仰。事实上,在最近的哲学讨论中,相当多的人认为“恶”是一个缺乏解释力的概念。这些理论家认为,在使用“错误”、“不值钱”等类似的“恶”的概念时,我们对它们所表达的含义有着清晰的把握。我们只有在无法理解某种行为,无法用我们自然理解的概念来解释时,才会使用“恶”的概念。但是,“恶”并没有澄清被贴上标签的现象,“恶”只是一片遮羞布,掩盖了我们认识的停滞。
在《根本的恶》的序言中,伯恩斯坦在叙述自己是芝加哥大学本科生时,形成了一种苏格拉底式的哲学理解,即植根于日常经验的哲学困惑,而哲学讨论则致力于澄清这些经验。在20世纪,作者的苏格拉底学术旨趣、作为阿伦特研究者的学术背景——实际上,产生这本书的直接机会发生在作者撰写《汉娜·阿伦特与犹太问题》期间——这几条线索交织在一起,促成了《根本的邪恶》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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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恶是一部哲学著作,作者进行这部著作的方式不是考察“恶”在日常语言中的用法,也不是用空建立一个理论体系,他在其中任意给出了“恶”的定义。本书以“恶”为线索,探讨了康德、黑格尔、谢林、尼采、弗洛伊德、列维纳斯、乔纳斯、阿伦特等八位思想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这当然是哲学研究,不是纯粹的历史研究。作者并不把前人的思想当作既成事实,对其作出“客观”的评价,而是把先贤当作对话者,与他们对峙,向他们学习,希望在这种对话的过程中,丰富我们对“恶”的认识。
研究方法不是研究的手段,而是一项研究的构成因素,研究方法本身的选择是由作者的实质性观点决定的。伯恩斯坦从根本上怀疑有一种理论可以一劳永逸地澄清“什么是恶”。对“恶”的探索处于解释学的循环中,这就决定了这种探索永远无法完成。我们必须向各种日常经验和思想资源敞开眼界,邀请他们加入关于“什么是恶”的永恒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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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康德开始,以阿伦特结束,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恶、意志和自由”论述康德、黑格尔和谢林对“恶”的分析;第二部分考察尼采和弗洛伊德的相关论述,题为“邪恶的道德心理”;第三部分《奥斯威辛之后》,作者分析了生活和学术领域广泛交织的三位犹太学者莱维纳斯、乔纳斯和阿伦特对于奥斯威辛之后如何思考“恶”的回答。
如果按照作者的思维逻辑,在进入文本之前,我们可以简单的浏览一下阿伦特。作者写这本书是受到阿伦特的启发,阿伦特对康德的引用使作者对研究康德产生了兴趣。与康德打交道自然会引出黑格尔和谢林在同一意识形态语境下的进一步工作。作者特别强调了谢林的重要性:谢林的作品具有改造意义,即他对“恶”的讨论不再是纯粹的古典哲学,而是开始带有道德心理学的色彩,触及到“恶”本质的无意识维度。这就引出了尼采和弗洛伊德的道德心理学。他们与谢林虽然没有明确的学术传承关系,但只能比较一些表面上的相似之处。第三部分之所以分析列维纳斯和乔纳斯,自然是因为他们在生活和思想上与阿伦特有着极大的相似性,从而进入了作者的研究视野。可以说作者是从阿伦特开始,通过各种线索的追溯,收集了这八位思想家关于“恶”的思想。借助这本集子,作者从阿伦特那里获得的问题获得了更广阔的思想图景和更丰富的反思可能性,“奥斯威辛之后”的问题也成为现代思想的普遍问题。
但坦率地说,作者的做法似乎有些棘手,仔细研究后没有太大的挖掘意义。作者选择这八位思想家是出于各种琐碎的原因,但缺乏明确一致的主旨。作者对每一位思想家的介绍堪称博学而有思想,但全书似乎并没有清晰的问题意识和递进的话语线索,既没有梳理出清晰的思想史脉络,也没有塑造出不同思想家之间的对话结构,看不出他们的交锋点在哪里,不同的面孔有什么可以互补的地方。
比如作者处理康德似乎只是因为阿伦特提到康德是“根本恶”概念的创造者。但是,某个概念的第一次使用,很可能是偶然的,所以它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历史轶事,不一定具有思想上的重要性。从作者对康德的处理来看,他确实未能在康德和阿伦特之间建立值得注意的思想联系,也未能表明康德在何种意义上建立了现代道德的思维模式,这是我们在思考“恶”时必须回归的出发点。
再比如,作者认为黑格尔把“恶”解释为绝对精神运动的必要阶段,所以“恶”会被后期所抛弃。这是一种带有自然神论色彩的“恶”的辩护。在黑格尔分析的最后一节,作者评论说,在经历了奥斯威辛的深渊之后,我们再也不能相信黑格尔证明了“恶”;但黑格尔拒绝本体恶,强调人与恶的斗争。黑格尔的这一方面是值得我们“挪用”的。很明显,作者的判断只是带着一种没有深入对抗黑格尔的先见之明,在外部阅读和挪用黑格尔,以免偏离主题太远。如果从整本书的角度来看,处理黑格尔的章节有点跑题,那么在这一章中,为了回到主题而写的最后一节就有点跑题了。这真是“否定之否定”。
巧合的是,在分析尼采时,作者首先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论道德谱系学》的基本观点,然后用“辩证的反讽”解释了尼采道德批判的真正教义:肯定意志,克服虚无主义。完成这部作品后,作者在这一章的最后解释了“恶”与仇恨的关系。这样,这一章似乎不再是对尼采道德批判的普通介绍,而是挂在“恶”的主题上,揭示了“恶”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它与仇恨的联系。
综上所述,作者似乎简单罗列了几个被公认为重要的或对自己比较熟悉的思想家关于“恶”的思想,而使全书各章成为一个整体的唯一原因似乎就是“恶”这个主题的共同性。书中各章节的标题给人一种罗列感:关于“恶”的各种想法摆在我们面前,却找不到一条可以串联起来的线索,也不明白伯恩斯坦教授在谈“恶”时到底想谈什么。所以我们要大张旗鼓地说:他要谈“恶”。但其实这本书的书名是《根本恶》,所以这本书的主题应该局限于《根本恶》,而不是《恶》。但根据作者的实际处理,“根本恶”问题并没有获得主题地位,只是与“神与恶”并列的次要线索。总之,这本书没有触及真正的哲学研究,也没有在这些思想家之间,在作者和这些思想家之间,构建一个深刻的对话。更接近于性质上以“恶”为主题的系列论文。
这些自然是完美的毁灭。在一个很少人关心的“恶”这样的难题上,我们不应该强迫作者提供更多。查尔斯·泰勒的评论相当公正:
"...伯恩斯坦向我们展示了在这个问题上最重要和最有洞察力的思想家,并用他们的思想引领我们的探索...看完这本书,恶的问题依然困惑,但我们有所收获,获得了继续思考的力量。就这方面的工作而言,这已经是一个非常突出的成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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