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贷款”作为一种特殊的大学生网络贷款模式,引发了许多恶性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高校校园贷款诈骗案,涉案大学生28人被骗,涉案金额30多万元。
好心帮忙,却掉进陷阱
郭小青是山东某大学大一新生。2016年10月,她在参加社团活动时遇到了学生会网络部的颜芳。同年11月,颜芳突然联系郭小青,说她代理了一个APP,问她能不能帮忙计费。郭小青没有多问就答应了颜芳。
第二天下午,郭小青来到约定的地点,见到了闫芳、大四学生李恒川和两个校外人员楚、孙。短暂的寒暄过后,楚和孙向郭小青要了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资料,并让她录了一段视频,大意是“根据条款,我自愿贷款1.5万元,如果还款日还没到……”。
这时,郭小青意识到,燕芳“代表”了一个贷款APP。但颜芳的解释对贷款的性质、金额、还款程序等有歧义。郭小青怕出了事,不再想帮忙,但颜芳和李恒川承诺“只是个程序”。当她完成时,她在后台删除了她的数据,没有留下任何记录。郭小青因为同学的好心,终于完成了贷款流程。
过了几天,郭小青的银行卡里收到了一笔贷款。后来颜芳打电话让她把钱转给自己。钱转到颜房后,郭小青以为等颜还贷删了资料就完了。
但是事情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今年3月,郭小青的父母接到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迅速联系她询问情况。郭小青在给颜芳善意的帮助时,神智不清,却陷入了“不还债”的境地。郭小青赶紧联系了颜芳,颜芳把责任推给了李衡川。
这时,郭小青发现,除了自己,还有10多个其他同学。在没有和他们商量之后,他们决定一起报警。
有办法赚钱,其实就是拆东墙补西墙
今年3月15日,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接到报案后,先后传唤或逮捕了李恒川、颜芳、褚、孙。经过审讯,四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事情的来龙去脉开始逐渐显现。
原来作为大三学生,李衡川有一个烧钱的爱好——摄影。他家每月给的1500块生活费根本满足不了他的开销。2015年12月,李恒川结识了从事网贷业务的楚、孙,并申请了“名校贷”、“百花齐放”等多项网贷,暂时解决了“个人财务赤字”。
之后李衡川就失控了。没有收入来源,每个月都要还贷,无法控制购买摄影器材的欲望。于是,他四处打借条借钱,让同学申请网贷,然后用背贷的钱来还前贷的钱。到2016年9月,李恒川欠同学40多万。
后来他觉得借钱很难满足自己的需求,就反复琢磨怎么用贷款赚点钱。与楚、孙商量后,想出了一个“赚钱秘方”——以请学生帮忙“冲业务量、付账单”为由进行网贷,贷款资金三人分。李恒川负责找学生“拉头”,楚、孙负责具体操作申请贷款。
于是,李衡川找到了同样热爱摄影的颜芳,请颜芳帮忙找“客户”,拿到1500元的佣金。李恒川说他负责还贷,保证不会有问题。
平日里,颜芳看到李衡川频频升级摄影器材,都是羡慕不已。这时,我听到李恒川说,原来是他的“好运”。颜芳没多想,就满口答应下来。
2016年9月底至12月,闫芳先后请28名同学帮忙办理“名校贷款”业务。李恒川、颜芳、褚、孙为每个学生申请贷款1.5万元,最终盈利30多万元。然后,他们拆东墙补西墙,让钱“流通”。
截至事件发生时,28名学生贷款逾期,部分学生别无选择,只能自行垫付,这30多万元已被4人挥霍一空。
大学生要注意信息安全,个人信息要加密码锁
今年4月17日,烟台莱山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办案检察官立即与公安机关就证据提取和案件定性进行了沟通。经审查,公诉人认为李恒川、颜芳、褚韦杰、孙玉清的行为涉嫌诈骗,其中李恒川是主犯,依法批准逮捕;褚、孙为共犯,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此案,医院一方面加强了抓捕后的后续监管,及时向公安机关送达了准确详细的补充证明提纲,保证了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走访调查,先后走访了区内五所高校,发布了加强“校园贷款”风险防控的检察建议。与此同时,我们密切关注校内点对点贷款业务的拓展,确保有效打击“校园贷款”违法犯罪活动。
检察官建议,大学生应树立信息安全和权利保护意识,并在个人信息中添加密码锁。被非法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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